然而我没有动,我生怕我一动,溢满眼眶的泪水就会不听话地流下来。
“你回来了。”
“恩,我回来了。”
日期:2012-03-02 19:51
原来这七天,她被关进了拘流所。
以“没有反抗痕迹”和“缺少物证”为名,无法立强煎案。
于是卖银瓢唱,各打五十大板。
我愤怒了。
日期:2012-03-02 19:53
这样的一个女子,承载了这样的屈辱,却还要被正义的仲裁者冠以卖银的罪名!
“别气了,我已经惩罚他们了。”
我唯有惨笑。
惩罚他们?以成为一个婊子为代价。
呵呵。
日期:2012-03-02 19:55
“我的罚款也是算在他们头上,拘流所的押金也是他们缴的,今天我还退下来不少钱。”她就像5块钱买到一袋橘子一样那么得意,吐了吐舌头,扬了扬手里的一堆钞票。
“我在里面一直哭,那些井茶都说我好可怜,都特别照顾我。”她朝我歪歪脑袋,咧着嘴,“我很会演戏的。”
我鼻子一酸,几乎掉下泪来。
遭受了这样的伤害,却还要戴着一副笑脸,来安慰我这个局外人。
日期:2012-03-02 20:02
“菲菲。”我将她揽入怀中。
“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弥补她,她笑得越明艳,却让我越难过。
“都怪我那天晚上到的太迟了,如果我能早一点,你就不会……”
“我没等你。”菲菲突然打断我。
“为什么?”
“他们说,你到了,他们就打你。”菲菲埋下头去。
我再一次听到世界坍塌的声音。
日期:2012-03-02 20:03
原来让她愿意去承受一切的动力,是保护我。
我再也忍不住眉间剧烈的酸楚,泪水流了出来。
我不知道我何德何能,能让这女子愿意如此牺牲。是因为我曾对她说过一些模棱两可的情话?还是因为我曾给与的那些廉价的恩惠?
胸口如撕裂一般的痛。
我知道我欠下这个女子的,穷尽这一生,也未必能还清。
日期:2012-03-02 20:10
我吻在她的额。
她却突然似误会了我。
她挣开我的怀抱,从未有过的剧烈。
“别碰我,”她低下头,声音黯淡而凄厉,“我脏了。”
日期:2012-03-02 20:11
经历了这么多伤害,屈辱和痛楚,她在意的东西原来只是,她脏了。
面对如此自私、肮脏、龌龊、禽兽不如的我,她说,她脏了。
你可知道,真正如你这般纯净皎洁如海棠一般的女子,才是我所不配拥有的。
日期:2012-03-02 20:14
菲菲还是走了。
我再不知道拿什么留她。
或许曾有一刻,她想过,与我厮守一生。
而我,再也无从知道。
日期:2012-03-02 20:15
走的那天,她还是穿着那件橘黄色的吊带裙。
她甚至拒绝我帮她把行李拎到楼下。
出门前她回头冲我一笑,嫣然宁静,一如初见。
我从窗户口看着她娇小坚强的背影,渐渐模糊。
我知道,这个笑靥如花的女子,从此消失在我的生命中。
日期:2012-03-02 20:16
没有人知道,在菲菲走后的一个星期,我带着人,守在拘流所门口,把几个刚刚从里面出来的家伙又狠狠地送进了医院。
日期:2012-03-02 20:17
一个月后,QQ上那沉默已久的头像突然弹我的视频。
浓妆下菲菲的笑容,看上去有些凄艳。
“你唱首歌给我听吧。”
她应该在某个屋子里,不时有一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她身后穿梭。
看起来就像某个KTV小姐的休息室。
“下次吧。”
“恩。”
日期:2012-03-02 20:18
可是再没有了下次。
我第二次打开电脑的时候,那个头像已经永远消失了。
我竟然有些如释重负的开怀。
日期:2012-03-02 20:19
不知多长时间后,我和Y在酒桌上偶然谈起菲菲。
“噢!你说那个婊子。”Y有些醉眼惺忪。
“她是婊子么?”我想起了那个只是因为一根一块钱的冷饮,或者一袋橘子就可以那么满足的女子。
“你不信?”Y似乎有些急了,“你以为她玩游戏那么多钱从哪来?”
我没有说话,安静地倒着酒。
日期:2012-03-02 20:22
“可怜那几个傻X,花了那么多钱,R了个婊子!”Y突然又哈哈大笑起来,揶揄地看着我,“你是不是后悔了阿,跟你住了那么多天,你都没上她!”
“你喝多了。”我看着Y。
“哈哈,你自己眼力不好,可别怪我没先告诉你。”Y还是沉醉在刚才的话题中,一副遗憾万分的模样。
“切!”我白他一眼,“就算我上了,我能给你知道么?”
我一饮而尽。
(全文完)
日期:2012-03-02 20:26
后记
如果我说,这一切都是真的,你们信么?
我原本打算的后记,只有上面这一句话而已。必须抱歉的是,中间一段写得有点飘,让整篇文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或者,这是我本能地不愿让这个故事,像原本设定的那么沉重。但结局,却是我无力更改的。始终,这是一个悲剧。
或者某一天,这篇文有幸能被送到某些专家学者的手中。也许当他们摘下疲乏的老花镜,然后说,这是一场爱情。
那么我想说的只是,不。
这是丑恶的人性。
日期:2012-03-02 21:13
后记(二)
你们问我想表达什么。
好吧,我说。
在PT所的认定里,她是个婊子,因为卖银曾被拘留;
在Y的认定里,她是个婊子,因为她玩游戏的钱来路不明;
在强J犯的认定里,她是个婊子,因为他们曾得到她的身体,并且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人认定,她是个婊子,因为她做了KTV的小姐。
但在我这里,她不是。
她是我见过最纯洁高贵的女人,没有之一。
但对于PT所的认定,我无力辩驳;
对于Y的认定,我无法辩驳;
对于强J犯的认定,我不屑辩驳;
对于更多人的认定,我不能改变。
我能为之辩驳的对象,只有你们。
如同我一样,了解她所有爱与恨,苦与甜的你们。
至于我为什么要写成这样。
因为故事是就是这样开始的,也正是这样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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