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打了一台出租车,把那名片上的地址告诉了出租车司机,司机熟练地向那地方开了出去。
我的心怦怦真跳,非常紧张。我不知道这个侦探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找了侦探的后果会是怎么样的。
很快的,我来到那家通信公司在K市的分公司总部的办公楼下。
这地方离市中心的商业区也不是很远,但是我对这城市还不太熟悉,光从地址上也不知道具体在哪里。
那是一座灰色的办公大楼,足有二十多层吧。
我走了进去,被门卫给拦住了,他问道:“你找谁?”
我说:“我来找808室的人,办点事。”
门卫一听,好像知道那个房间,他说:“那就进去吧,坐电梯上八楼。门牌上都有数字,你按着号找就能找到。”就让我进去了。
大楼里面静悄悄的。
我进了电梯,按了8楼,电梯飞速地上了楼。
出了电梯,是一排排的办公室,都关着门,我按着那门牌号找到了那个房间。
808!就是名片上写的那个房间。
从外表看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办公室,大门虚掩着。
我胆怯地敲了敲门。
里面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请进!”
我推开门走了进去。
一个男子坐在那里,他就是侦探?!
只见他正在看一张报纸,看到我来了,放下了报纸。
我打量着这位侦探,他看上去大约二十七八岁那年纪,他的头发剪得很短,长方脸,眉毛很浓,目光犀利。他穿着格子衬衫,但是也可以看得出来,他有一身健壮的肌肉。
这个形象,和我想像中的差别还是很大啊!
我吞吞吐吐地问他:“请问,你……你就是马先生吗?”
他微笑着说:“是我,我叫马龙驹。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说:“我……我是在朋友那里知道你的,我……我有件事来找你帮忙……”
他伸出手,指着一张大沙发,说:“那请坐吧,慢慢说。”
我关上了门,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又环顾了一下这个房间的环境。
正对着门是一张写字台,后面是一把椅子,他就坐在上面。
左侧摆着两个大书柜,里面装满了书,大多是些法律方面的,还有些犯罪纪实的书。在某一层里还摆了一张穿着护士服的女孩的黑白照片。
右侧是一个大沙发。
窗台上摆着一盆芦荟,窗台下面放着两个大号的哑铃,我想,他可能没事的时候就在这里练哑铃吧。
墙角有一台饮水机,饮水机上面放着一摞纸杯。
这屋子布置得还很简朴,如果没有那些专业书籍,也看不出来是侦探的办公室。
为了再确认一下,我问他:“请问,你是私家侦探吗?”
我面前的这个男人,微微一笑,很认真地说道:“是的,我确实是侦探。其实,我的真正身份还是丨警丨察,算是编外人士吧。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警方也可以给我提供帮助,我有时候也会协助警方破案。所以说,我是国营的私家侦探。”
我点点头,说:“嗯……我、我有件很麻烦的事儿,需要你的帮助。是我的朋友介绍我来找你的,我今天在上班,正好出来办点事,这才抽空来找你。对不起,实在是太匆忙了,连电话也没打,就冒昧地过来了。”
我没说我是从公司总经理的桌子上偷偷拍来的他的名片,并不知道他的电话,我怕他不愿意接我这个活,只好说是朋友介绍来的,好在他也没问我到底是哪个朋友介绍来的。
他拉开了办公桌的抽屉,拿出了一个黑色皮面的大号笔记本和一枝中性笔。他打开了本子,拔下了笔帽,说道:“你说吧,我做记录,把你所了解的情况,只要对解决你的问题有用的,都说出来好了,尽可能说的详细一点,别嫌麻烦”
我说:“好的。”
我正想吐槽给他听,突然,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我做了几个深呼吸,想了又想,最近以来的种种经历,就像过电影一样在脑海中翻腾,我几乎要调动起来每个脑细胞,努力去回忆,生怕漏掉了某个重要的细节。
我讲了起来,一开始是吞吞吐吐的,后来,我的思路渐渐地清晰起来,语言也流畅了,好似瀑布飞泻。
我讲述了我近日来的种种遭遇(详见前面的章节),而且,把从我到K市以来的一些经历也都简要地说了一遍。当然,有些纯属我个人的经历,与小熊最近的怪异举动绝对无关的就没说。最近发生的事情,差不多每个可能有用的细节都说到了。马龙驹拿着笔,刷刷刷刷,飞快地记录着,我都能听到那笔尖摩擦纸的声音。他不时地点点头,有时候我说的还不够具体、不够详细,他就停下来问我,我说清楚了,他继续记录。
我差不多讲了足足有三个小时。
在我讲述的间隙,我们休息了两次。马龙驹出去到外面走廊的吸烟点里抽了几支烟,放松一下神经。
他站起身来,大约能有一米八五那样吧,身材挺拔,比我家的小熊要高出一头。
他还在走廊里的投币咖啡贩卖机里,给我买了两杯咖啡喝。
我结束了陈述,然而,心情并没有好转,说不出来是什么感受,就好像生了怪病,去看医生,检查做完了,还不知道结果,心中万分焦急。
他又在本子上写写划划地弄了几分钟。
我看得出来,他正在思考,没有打扰他,坐在沙发上耐心等着。
终于,他放下了笔,说:“张女士,我已经听明白了你的事儿,我梳理了一下,现在我从中可以发现这几个疑点。”
我心想,不愧是侦探哪,还真能发现问题。
他说道:“第一,你老公的胳膊上所谓的鲨鱼的牙印。很明显地,那就是假的。鲨鱼的牙齿,你知道吗?特别锋利,而且足足有好几排呢,牙印也不是你说的那个形状的。你可以自己上网查一查,就知道了。你想一想,如果真的被咬上了,就算胳膊没被咬断,也不可能就留下那一圈浅浅的伤疤就完事了。”
我说:“这个问题嘛,我倒是没想到过,我对生物学也没什么研究。听他那么一说,我就信了。”
马龙驹接着说道:“第二,据他的同学说,他曾经很爱喝酒,后来却说是过敏体质,不能喝酒。那么,他之前那么多年怎么不是过敏体质呢?人一体质一般来说,都是与生俱来的,除非后来得了什么重大疾病,体质发生了改变。但是,从你描述的情况看来,他不像。我想,他也许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才不能喝酒的,可能是因为某个重大的事情,给他的人生造成了强烈的刺激,所以才导致他下了很大的决心,把酒给戒掉了。”
我说:“因为他以前喝酒那时候还不认识我,认识我之后才开始伪装。我也没看过他喝酒,也没想到过他是假装的。他平时和以前的同学们都不来往,我也没有机会去结识他们当中的任何人,要不是在婚礼上遇到了他们班的那个爱说话、自来熟的班长,我都不知道该去找他的哪个同学去问。”
他继续说道:“第三个疑点,就是水晶兰!据我所知,水晶兰又被称为‘死亡之花’。其实并不是兰花,而是属于鹿蹄草科的植物,那种花是一种非常罕见的花,而且都是生长在高海拔、阴冷潮湿、不见天日的深山密林之中。由于其特殊生存环境,人工栽培是非常困难的。它的药用价值被传得神乎其神,据说有什么延年益寿、起死回生的作用。当然,人工培育也不是说完全不可能,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弄出来的,他又不是园艺师,怎么可能培养出水晶兰来呀?再说,他也从来没让你看到过那花,是真是假值得怀疑。我想,他根本就没有水晶兰,那只不过是为了掩饰某个事情,才找了这样一个荒唐的借口。也许是他运进那屋里的土里面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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