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读书笔记》
第50节

作者: 清河县西门大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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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2-10-18 22:40:47
  [春秋]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
  这一条记录,《谷梁传》和《公羊传》都未多做阐释,因为字面意思很好理解,隐公十年春天二月,隐公和齐僖公、郑庄公在中丘会面。中丘,就是我们此前读到过的,隐公七年“夏,城中丘”的那个中丘,在今天的山东临沂一带。
  这次会面,显然是去年冬天齐、鲁双方国君会面的后继,背后的原因也很清楚,就是郑国以周桓王名义讨伐宋国。所以,促成这次会面的幕后真正主人公—郑庄公—终于出场了。《左传》对此记录如下:
  十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邓,为师期。

  按《左传》的记载,三方诸侯中丘会面是在正月,癸丑这一天在邓这个地方正式结盟,约好出兵日期。邓,应该就是今天河南邓州。师,是帅兵的意思。期,是约定日期的意思。
  《左传》的日期跟《春秋》有些差异,一个是正月,一个是二月。这种差异,我在之前分析隐公六年“宋人取长葛”到底是秋还是冬的时候,说过我的观点,此处不再赘述。按《左传》的说法,这次鲁、齐、郑三国君主的会面达成了重要的成果:一是就伐宋一事正式达成一致并盟誓;二是就后续的具体落实措施做出安排—约定好了出兵日期。
  这次的会盟不是走形式,而是在后来真正被落实了,我们接下来会看到隐公十年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是围绕着一个主体—伐宋。
  我想,三千年前,当三国正式结盟约好出兵日期的那一刻,郑庄公一定是冷笑一声,在心底喊出了那句压抑很久的话:
  颤抖吧,愚蠢的宋君与夷!

  日期:2022-10-19 21:52:16
  [春秋]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隐公十年夏天,齐、鲁、郑三国君主会盟约定伐宋的事情终于落实到行动上来了。夏天的战况《春秋》分了两个阶段记述,我们也分两个阶段来解读。
  第一个阶段,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
  翚,是老熟人啊,公子翚,又称羽父。此前隐公四年秋天,他曾出现过,不过当时是“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这次形势发生反转,此前郑国是被他攻打的对象,此时成了他的盟军;此前宋国是他的盟军,此时则成了被他攻打的对象。不知道兵临宋国城下的时候,公子翚有何感想?
  《谷梁传》对这条没有关注,《公羊传》倒是解释了一下:

  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
  解释了一下为何直接称呼“翚”,是表示贬斥之意。对隐公而言这个人就是个罪犯(参与了弑杀隐公),所以《春秋》里终隐公全部篇章,提到他都是带着贬斥。
  《左传》稍微解释了一下大背景:
  夏,五月,羽父先会齐侯、郑伯伐宋。
  五月的时候,羽父先率领鲁国军队与齐僖公、郑庄公会面,共同讨伐宋国。
  但是如果参考此前《公羊传》的观点,在解读隐公五年“卫师入盛”的时候,《公羊传》提到“将尊师众,称‘某帅师’…将卑师少,称‘人’”,则这条“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可以解读为五月的时候,齐国和郑国的国君并未参与行动,也只是派出了大臣,跟公子翚一起先打头阵去了。

  杜预在注解这条的时候,还有一个观点,他认为“公子翚不待公命而贪会二国之君,疾其专进,故去氏。齐、郑以公不至,故亦更使微者从之伐宋。不言及,明翚专行,非邓之谋也。”—意思是说,公子翚这次依然是没有等隐公下令就擅自行动了,因为他贪图想自己先与齐、郑两位国君会面。《春秋》憎恶他擅自专行,因此没有写他的氏(以示贬斥)。齐国和郑国也因为隐公没有来,所以派出了地位(相对于国君而言)低微的人跟随翚一起伐宋。公子翚这次行动《春秋》没有说“(隐公)及(公子翚)”,就是为了彰显公子翚专行,这次行动并不是按照三国君主在邓会盟商定的(出兵时间)。

  公子翚这次是不是还是擅自行动,我觉得倒未必真如杜预所说,即使是,我猜公子翚也不单单是为了“贪会二国之君”,一方面,他可能想当面示好一下郑庄公,缓解一下此前他参与伐郑的尴尬;二者,则是想急于通过伐宋,来证明自己的立场转变—嗯,确实符合他首鼠两端的性格啊。
  第二个阶段,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从这条记录来看,说明了两点:一是隐公这时候已经亲自参与了伐宋;二是伐宋战争节节胜利。六月壬戌日,隐公帅军在菅这个地方打败宋国军队。辛未日攻取了郜(与壬戌之间就隔了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等不足十日)。辛巳日攻取了防(与辛未之间就隔了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等不足十日)。菅,是宋国的城邑,在今山东单县一带。郜,是当时一个很小的封国,姬姓,武王灭商后,封文王之子郜叔于郜邑,建都郜城(在今天的山东成武)。郜作为加在宋、曹、鲁之间很小的国家,此时已经成为宋国的附庸。防,之前我们提到过,隐公九年冬天,“公会齐侯于防”。但是这个地方,按照杜预的解释是鲁邑,如果这次是隐公取下,则意味着此前被宋国人占领了。我查资料,看到岳麓书社出的《春秋榖梁传》(李维琦 邹文芳注译)解释说,“防,本宋地,鲁取之。于是鲁有东西二防,此为西防。九年‘会齐侯于防’,彼防为东防”,也许真是有两个地方都叫防。

  对于六月的节节胜利,《谷梁传》并没有表现出来高兴,反而有点鄙视的意思,针对隐公败松宋师于菅,《谷梁传》评论道:
  内不言战,举其大者也。
  意思是说,《春秋》不说是鲁国军队作战(大胜宋国于菅),是因为列举出来了(参战一方)最重要的人了(足以代表全部)—这点倒是与《公羊传》的“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也”观点一致。
  针对此后一月连下两城,《谷梁传》评论道:
  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取二邑,故谨而日之也。
  意思是说,夺取别国的城邑,是不应该记载日期的,这里却记录日期,是为何呢?因为乘宋国打败仗的机会,深入对方国家夺取城邑(作为战利品)是不正当的,这次还连着取了两座城邑,所以慎重的记录下来了日期。
  《公羊传》基本持相同态度:
  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内大恶讳,此其言甚之何?《春秋》录内而略外,于外大恶书,小恶不书,于内大恶讳,小恶书。

  也是认为正常情况下占领别国的城邑《春秋》是不记录日期的,这里之所以记载下来,是因为一个月连下两城简直太过分了啊!这种不道义的行为简直是我们鲁国的耻辱啊,不能提啊。那为啥这里还要记录下来呢?《春秋》是(主要)记录我们鲁国内部的事情,对于国外的事情相对简略。对于国外的事情,重大的坏事才记录,小的坏事就不记录。对于国内的事情,重大的坏事则隐讳(不记录),对于小的坏事则记录下来。

  战争就是这样的啊,发动战争的目的其实很赤裸很直白啊,在那个年代就是土地、资源、女人啊…这两派的老夫子还嫌人家一个月占两座城不道义,要是知道三千年后希特勒的闪电战,这两派的老夫子不得棺材板都炸开。怪不得源出一脉,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两家都是老夫子气太重了…
  相比之下,《左传》就务实的多了:
  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老桃,地名,据考证就是今天山东汶上县东北桃城村。按《左传》的说法,戊申这天,三国君主在老桃会面。壬戌日(距离三国君主老桃会面只间隔了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等不足半月),隐公帅军队在菅打败宋国军队。庚午日郑国军队攻入郜,在辛未日,把郜交给鲁国,庚辰日郑国军队攻下了防,辛巳日把防交给鲁国。
  君子评论这件事说:“郑庄公这样做事真是合乎正道啊。尊奉周王的命令讨伐不守规矩的诸侯,不贪这个国家的土地,而是把占领的土地拿出来慰劳天子封爵的国家,这种行为是合乎正体的啊!”不庭,杜预注解说“下之事上,皆成礼于庭中”,则不庭即隐讳的说下级没有遵循礼制,即此次事件中,引发郑伯以王师讨伐宋国的原因—宋不矯hong王。
  从《左传》的这段记录看,郜和防实际上都是郑国打下来的,但是郑庄公很大气的把这两座城池送给了鲁国(事实上这两地离郑国也太远,占领了也未必能守得住,送给鲁国其实是顺水人情),用事实告诉其他诸侯:跟我混,你们吃肉,我喝汤就行!—要不怎么说郑庄公会做人,确实是一代枭雄啊。
  夏天的战争到此告一段落,但是,战争还没结束。还有秋天,还有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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