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书架上那些书,有些深奥一点的,我恐怕连字都不一定认得全。
我记熟了那些书名,并且把每一本书的位置都记了个八九不离十。我记得清楚,他书架靠西边墙的那一排里,有一本讲古代玉器的。
我得想办法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回去翻一翻。
既然刚才他笃定我肯定没见过这么好的东西,那正好,就当我没见过好了。但我必须多少懂得一点,稍微说那么几句能瞒天过海的话,不能叫他看出破绽来。
可现在屋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该怎么避开他的视线,然后钻进书房去临时抱一抱佛脚?
到了这个时候,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我咬咬牙,回到餐桌边上,脸上露出妩媚的笑容来,“禹坤,今儿弄了几样新鲜的河鲜,有鳝片还有醉虾,不如来点红酒?”
他平时是喜欢在家里准备几样好酒佐餐的,因此对于我的提议,他并没有反对,点点头,“也好。”
我转身去取红酒。我用身体挡住自己手上的动作,趁着他不注意,从壁橱里面的另一个盒子里摸出了一盒药片,迅速取了一粒,掰开,用手指用力捻成粉末,放进了他的红酒杯。红酒倒进去,稍微冒了点泡泡,我轻轻摇了摇杯子,粉末就融化在了酒里。
我有点做贼心虚地回头看看他,他正专心致志地伸筷子去夹盘子里的鳝片。我笑吟吟地把酒杯递给他,“虽然是中菜口味,但是配红酒也很不错呢,你尝尝?”
他接过杯子喝了一口,“不错。”
我故意拖延晚餐的时间,一边吃一边同他东拉西扯的,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等终于吃得差不多了,他正要拉着我往客厅里去,我又起身,“我上一下洗手间。”
我把洗手间的门反锁上,然后趴在门上听着外头的动静,心里急得不行了,祈祷我刚才下的药快一点显效。
我刚才往他酒里放的是果导片,这是一种刺激性泻药,我平时偶尔会服用一点,用来控制体重。
酒精会增加血液的流速,促进药物的吸收,按道理这个泻药的药效应该更快才对。
我等了一会儿,终于听见动静,他往卧室里去了。
外头的洗手间被我占据,所以他可能是到卧室里去上厕所了。我蹑手蹑脚地从洗手间里溜出来,嗖的一下钻进了书房,把门关上,轻车熟路地找到那本关于古玉器的书,紧张地翻看目录。
这本书是带彩图的铜版纸印刷,正合我意。我把书翻得嗖嗖的,就是为了找到符合这个形制的小物件。
翻了一会儿,我的目光停留在上面的一条“玉蝉”词条上。
对对对,应该就是这个了,玉蝉!虽然我刚才看到的跟图上的不太一样,但是稍微回忆一下刚才看到的大概形状,应该没错了。
我运气简直爆棚,就这么一翻,就让我给找着了!我一边竖着耳朵听外头的动静,一边连忙按着词条,高度集中精力,把后面讲的几点认真地看了一遍,牢记在心。
等我从书房溜出来的时候,刚刚在客厅里站定,他正好从主卧里出来,此时我正好背对着洗手间,看着倒像是刚从洗手间出来。他的剑眉微微拧起,嘀咕道:“你今儿弄的食材可都新鲜么?”
估计是在质疑今天晚餐的菜是不是有问题。我含糊地应付过去,过来挽起他的胳膊,“不是说要跟我一起欣赏宝贝的么,让我瞧瞧,今儿是什么东西,能让你这么开心?”
说到这件宝贝,他又高兴起来,拉着我走到茶几边上坐下,把那玩意儿小心翼翼地拿起来,递到我面前来,“好东西,你看这血沁……”
我皱起了眉头。
刚才在看那本讲玉器的书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心里想好了说辞,我往后退了半步,装作有点害怕的样子,“这……玉蝉沾了几千年的尸气,好可怕,我不要碰……”
书上讲,这种玉蝉是人死下葬的时候含在嘴里的葬玉,古人认为玉可以防腐,而且蝉有清高的寓意,意思是人死后不饮不食,脱胎于浊秽污垢之外,不沾污泥浊水。
上面带红色沁色的叫血沁,有传说讲这种千年血玉上面的血沁是尸骨喉咙里的血丝沁进去,历经千年变成这样的。而科学的说法认为应该是带有铁的络合物,或者是朱砂沁。
他的动作僵了一下,我继续说道:“这玉蝉的沁色自然,尾部有特殊的‘蚂蚁脚’裂痕,应是年代久远的东西,伪造不出的。
千年血玉蝉是十分稀有的宝贝,但是总觉得这种东西有点不舒服,我……我还是不碰了吧……”
从他的表情来看,我就知道,他心里已经确定了这东西是传世珍品。所以我就顺着往上说,假如说他要是带着一点怀疑的态度来问我,我还真是掰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知道金禹坤其实并不迷信。他是涉足古董生意的,古董这个东西,真正放在家里传世的很少,绝大多数当然都是从坟墓里掏出来的,说起来,都是死人身上戴的东西。
但是见我对这个玉蝉有点畏惧,他看了一会儿,虽然觉得可惜,但还是没再叫我碰。
金禹坤把那玉蝉托在掌心里,爱惜地看了又看,“清欢,没想到你懂得还真是多,不仅青铜器,连古玉都这么了解,我真有点怀疑了,你在华苑,你为什么要待在华苑那种地方,卧虎藏龙?”
看来这个逼又装成功了。我掩口笑起来:“你难道不知道么,古代的一级特务可都是藏身青楼的。早就同你说过了嘛,我是蒋委员长的亲戚,藏匿在大陆当特务,说不定哪天就帮着光复大陆了,还能弄个官儿当当呢!”
后面这句话他知道我又是在胡扯,挤挤眼睛,把玉蝉放回了盒子里。
我这才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金禹坤搂着我坐在沙发里,忽然问道:“清欢,你这么懂事,我总觉得你应该是在社会里混了好些年的。可你的才华学识又高得有点离奇,你读过大学?”
我嘻嘻地笑起来:“我小时候是神童呀!我十八岁就已经大学毕业了,你信不信?”
他的眼神有点复杂,并没有像最初听我满嘴跑火车的时候那样嗤笑。他是看过我身份证的,蒋清欢,今年二十二岁,明明只是一个旁人刚刚大学毕业的年纪。
说不定,我说的这些话,他还真相信了不少。
其实,说的谎多了,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要相信了。我一直说我大学是攻读人文社会科学和心理学的呢,听起来多么的高大上。其实我好像也没说谎,当然我不会告诉别人,我攻读的人文社会科学和心理学著作是《知音》和《故事会》。
生活倒是安静了几天。但是两天后的傍晚,我收到了一大束娇艳欲滴的白玫瑰。
一大束白玫瑰,禹坤给我送花?
我以为是金禹坤忽然玩起了浪漫,送花给我。但接过花束的时候,发现里面还有一张卡片。
“禹坤:我心依旧。澜。”
艾堇澜给他送花!
可这种事情,我心里明白得很,我只能等着他自己来处理。我不了解他们的过去,所有无论我说什么,都可能是错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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