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大一些的西装外套,在九十年代是一股潮流,我见过很多人这么穿,很帅。
兜里有钱的我,也想弄一件。
“你好,我问一下这件外套多少钱?”
我礼貌的询问,换来的只有店员的一句不耐烦:“三千八。”
听到三千八的价格,说实话,我惊呆了。
一件衣服三千多块钱,这是普通人几个月的工资呀!
“这么贵?”
听到这个价格,我感慨了一句。
“买不起就不要问,这里是梦特娇,不是国贸地下。”短发服务员不耐烦的鄙夷道。
“那这件衬衫呢?”我指着另一件条纹Polo杉问。
这种印着小花图案的衬衫,我在大军身上见过,黄胖子那天也穿的是这个标志的衣服。
以及酒吧里,被我忽悠的六道街凯哥,同样穿的是这种印着小花图案的衬衫。
江凡说得很对,现在的有钱人,果然都穿梦特娇。
这种昂贵的衣服对于其他人而言是面子,对我来讲,是入场券,也是工具。
我不在乎穿什么衣服,十几块钱的衣服我也能穿好几年,当没有这件衣服,我伪装的身份就会存在破绽,这是必要的道具!
“都说了,买不起就不要问了。”短发服务员脸上的不耐烦,已经变成了一种厌恶。
“好。”
我点了点头,走向另一位长发的服务员,这个女服务员是整个店里,我看起来相对顺眼的人。
至少,她从我进店后,没露出过瞧不起的神色。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万块钱,以及能象征身份的手机,放在手里把玩:“她不愿意卖我,你能告诉我那件衬衫多少钱吗?”
“先生,那件衬衫的价格....”
长发服务员还没有向我介绍完价格,之前对我冷言冷语的短发服务员立即小跑过来,语气中的不耐烦一扫而空,反而有几分尊敬和谄媚的味道:“先生,这件衬衫一千七。”
“先生,这件衬衫一千七。”
短发服务员匆匆跑来,对我歉意又谄媚地笑了笑,解释道:“我们店总会来一些兜里没几个钱,跑来瞎问价的客户,我以为您和他们是一类人呢,抱歉哈。”
她的解释,我能理解。
确实存在很多买不起乱问价的情况发生,尤其是在大牌店中。
但是,一名服务员要对得起服务二字,她的工作就是帮客人介绍产品及价格,而不是狗眼看人低,以貌取人。
短发女服务员跑过来后,那名长发服务员就很识趣的退开了。
“我就找她买,你,帮我找一下那件外套和衬衫的码数,我试一下。”
我略过短发服务员,指着那位长发店员,说。
长发店员被我叫住,她有些不可置信,伸出手指着自己,再次确定:“先生您是在跟我说话吗?”
“对。”我点头。
“不是先生,我们店里有规矩,客人需要轮访接待的,您是我的客人,只能找我买。”短发店员见我准备找其他人买衣服,顿时出言反驳我。
想来,他们店肯定有提成,并且提成不会低,所以她才这般迫切地争取我这位客户。
“是这样吗?”我看向长发女店员问。
我不懂他们服装店的规矩,我只知道,她没有给我尊重,我有权选择不在她那里消费。
“嗯。”长发女店员轻轻点头。
“那行,我不买了总可以吧。”说完,我转身朝旁边的金利来走去。
“先生留步。”
正当我迈步离开之际,一位打扮妖艳的女人叫住了我。
从女人与其他服务员不同的装扮来看,她应该是这里的经理。
“怎么了?”我看着她,问。
“先生,我是梦特娇的店长,刚才是有发生什么不愉快吗?”女人双手扣在一起,仪态端庄,笑容典雅。
“没什么不愉快,她说我只配买国贸地下的货,配不上你们这大品牌。”
我莞尔一笑,伸出手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万:“家里刚拆迁,本来心思在你们这消费个一两万,我看是没必要了。”
听我这么说,女店长笑容显得有些尴尬,那位短发女店员则是一脸铁青,惶恐的偷瞄自家店长。
“先生,因为我们店员的失职导致您购物不愉快,我代表梦特娇跟您说一声抱歉,这样,接下来由我亲自为您服务,您看可以吗?”
“算啦,等你什么时候把整个店的服务态度提升上来,再说吧。”
说完,我潇洒转身,走进一旁的金利来。
都在一个商场楼层,我在梦特娇的姿态,旁边金利来的服务员都看在眼里。
等我进门,各个女服务员热情似火。
我也不吝啬,出来买衣服就是为了品牌,为了这个价格。
在金利来一共消费将近一万块钱,买了两套衣服,又在皮尔卡丹买了一件四千多块钱的皮夹克。
一通消费过后,我换上崭新的服装,拎着满手的购物袋。
梦特娇的门店就在电梯口,是我下楼的必经之路,路过时,我冲着里面正对着短发女服务责骂的店长招了招手:“店长,祝你生意兴隆啊,拜拜。”
这句话说完,那位短发女服务的脸直接绿了,恶狠狠地瞪着我。
我哈哈一笑,乘坐扶梯下了楼。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穿上这一身大牌衣服,我的气质也陡然上升了几个台阶。
这些年民叔是乞讨养我为生,在学校,中被人叫小乞丐。
童年的经历,导致除了在我特别擅长的老千领域上我充满自信之外,其他时候都是很自卑的一个人。
我怕别人瞧不起我,用异样的眼神看我,或是区别对待于我。
但当我穿上这身名贵服装,将一万多块钱打扮在身上时,我突然觉得自己找回了消失许久的自信。
拎着手提袋,走到人流量最密集的商场门口时。
突然,一个个子矮小的男人,与我擦身而过,他的出现立即引起了我的警觉。
我是一位感知力和洞察力都超出常人的老千。
在这种密集的环境下,人来人往,发生一些轻微的肢体相碰属于正常现象。
但是在他刚才与我接触,擦身而过的瞬间,我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裤兜口袋里的手机和钱,不见了。
他的手法很厉害,换做任何一位普通人,在这种拥挤的环境下都无法察觉到自己丢失东西。
可我不一样,我敏锐的感知力,在他与我擦身而过的瞬间,我感觉到手机和钱在口袋里的坠感消失。
手掌迅速摸向裤兜,果不其然,我放在裤兜里的手机和钱都不见了。
最令我愤怒的是,他的盗窃手法极其令人不耻,他居然在我刚买的金利来西服裤上划了一个洞,通过那个洞,将钱偷走。
从小偷偷走我的钱,到被我发现前后不过一两秒,他还没有走出几步远。
我没有喊叫,也没有过激的追赶,假装不知情的朝着小偷跟踪而去。
九十年代,那是小偷横行的年代。
火车站,商场,客运站,哪里人多,他们就朝哪里下手。
如果被失主发现追赶,有些有组织的小偷,就会立即出现同伴掩护,帮助其逃跑。
所以,我没有急于追赶,更不会去喊别人帮忙抓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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