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估计小闫他们居住的环境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因为下了班以后,公丨安丨同志便来到办公室,晚上,他们就在这里支起简易床铺,使用着办公室里免费空调,度过这难熬又炎热的夏日夜晚。于是,梓涵便知趣地赶紧离开,不要干涉人家小两口的二人世界。
办公室还有一位久居办公楼的,就是师大中文系毕业,办公室秘书上官延兵。延兵这个名字,似乎代表一个地名,又似乎代表一种情怀,既可能说明他出生于圣地延安,又可能说明其父母对于该地的一种执念和情怀。但是文学修养极高,写得一手漂亮、娟秀字体的延兵,似乎在生活上更显得不修边幅一些,单身的他就住在办公楼里一间属于他的、堆放杂物的办公室。
分行办公室另一位老大姐史亚洁,经常告诫同房的延兵:“延兵,该洗头了、该洗澡了!”是的,他们都是办公室秘书,同在一间办公室工作。
相比之下,延兵似乎没有什么根底,凭手艺吃饭,为行领导撰写那些没完没了的发言稿、讲话稿,还有一些宣传类的文稿。
史亚洁是青海省人行副行长的千金,才气颇高的她也是一个标准的文青,她会不时地给你分享一下,她自己对诗词歌赋的感受。后来听检察院张玲玲说起,在被双规期间她和看守她的人,旁若无人地共同唱起主席的着名诗词,引起检察院领导的震怒。
最不像高干子女的,却是机要室刘雅箐,这位青海省副省长的千金,瘦弱的身躯经常抱着一堆文件到梓涵这里和小闫聊天。在一次意外摔伤骨折,办公室的同仁前往她父亲居住的省级干部小洋楼看望她,梓涵才知道她的身份非同寻常,而此时想起她经常受气于办公室管复印机的韦小保,梓涵更觉得她平和、善良。
韦小保是一位不知来源,负责复印文件的办公室代办员,和郝英子、郗文这两位负责打字的代办员一样,是办公室的最普通、最没有根基,可以常常被训斥的工作人员。显然,韦小保不是这样简单,因为他被财会处的任浅溪,一位妖艳的女人所纠缠。他们经常在中午饭之后,把可怜的刘雅箐赶出机要室,两位关上门,拉上窗帘,或激情热吻,或进一步做些羞羞的事情,当然,这是后人脑补的场景。
浅溪女士确实是一位令人琢磨不透的女人,有人说她“前后两条人命”——后面看,爱死人;前面看,吓死人。
梓涵刚到办公室工作,难免会撞见她和韦小保,所以基本上都是正面形象:她那似乎是用杀猪刀割过的双眼皮显得格外瘆人,因为双眼皮假的厉害,严重影响了她一双本来比较大的眼睛,加上她脸上擦的粉过于厚重且白皙。但是,假如她带上行头,穿上戏装,加之以浓妆进一步粉饰,也许是一名出色的旦角,但是这一切都用错了地方,给梓涵一种白日见鬼的错觉。如果说她那一对挺拔的胸部格外养眼,以至于韦小保同学爱不释手,为之奋斗。倒真不如从后面观察她的细腰,以及丰厚的臀部更富有吸引力,否则,难怪人们会赋之以“两条命”,可见后面观察,应该更会引起异性浮想联翩。
她和韦小保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令人惊讶且扼腕,这里主要是为她的研究生老公扼腕。嫁给任浅溪做老公的周生生同学,是财院科班研究生,那个年代能够早早进入银行体系的研究生确属凤毛麟角,和周生生几乎同时期的王作全、董宗林后来都成为银行界翘楚,或独霸一方,或成为省级行一把手。而周同学折戟沉沙,与明媒正娶他的任浅溪联系起来,恐怕多少是有些受其牵连。
也许周同学性事方面不解风情,甚至可能有些疲软,满足不了任浅溪欲壑难填的强烈追求。或者韦小保小朋友作为她小男宠充满了阳刚之气,在性事方面一拍即合,或许经常会高丨潮丨迭起,于是两人就喜结连理,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据消息灵通人士报道,他们的浪漫身影,时常出现在当时的高档酒店——凯悦饭店,他们恐怕不仅在凯悦的大床间里翻云覆雨,经常大战三百回合,而且应该会在双方体力极度消耗之后,前往凯悦的中餐部享受超级美食,而这一切好像都是这位办公室负责复印工作的小朋友买单。这让我们这位颇有男子气概的小朋友既付出精血又投入金钱,令人听后唏嘘不已,很为他打抱不平。
周同学知道自己被绿了很久这件事情,义愤填膺,无法释怀,便纠集一干人马,将可怜的韦小保堵在某胡同里,施之以暴力。事后,韦小保找到周同学谈判。自己被暴力袭击的事实无可争辩,但是自己不能这样白白被殴打,至少对于周同学及其同伙的施暴行为,应该给予经济上的惩罚。这种操作一度让像梓涵这样法律科班出身的人感到迷茫,甚至觉得韦小保的行为确实需要人道主义的援助,从而忘记了孰是因,孰是果。不过,这些都不重要,睡人家媳妇的事情成为了众人不以为然的小事,老公讨回公道却成为众人所不齿的暴力行为。但是,周同学恰恰被韦小保的英雄气概唬住了,老老实实付了一笔医药费,恐怕后来也被用在韦小保与周同学那位**旺盛媳妇的酒店房费,以及事后营养餐上了。
梓涵总觉得这件事情哪里不对劲,对于周同学赔钱的行为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说周同学的命根子不硬气,完全赶不上常年被复印机隐形损害,身体变异成猛男的小保同学,倒不如说周同学精神上的命根子,是个十足的软蛋,硬不起来。娶这样一位狐狸精,真不知道祖上做了多大的孽,需要他来还这笔情债?被绿了还不能理直气壮出一口恶气,还要拿出钱财供这二位keep doing 。
唉,问人世间,情为何物?敢叫人如此唏嘘不已?
梓涵在办公室的临时任务,被白主任一句随意的话安排了,她在一次过来闲聊中引导梓涵:“银行现在越来越重视法律工作了,我觉得,你可以把这些法律方面的东西归类整理,形成一个小册子,指导银行在法律框架下工作。”
这是一个多么富有创意,既合情合理,又可以让他这个整天无所事事的人干点什么。
于是,梓涵开始写人生中的第一本书——《银行法律实务》。实际上,就是将涉及银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合同文本等东西归类。由于当年他不会打字,就只能用抄写的方式,将这些从其他书本抄来的东西攒在一起,上班时候,他基本上都是坐在那里写这些实际上没什么卵用的东西,还煞有介事地有一种圣神的感觉。
当他把这些东西抄写完毕,那抄在数百页华都银行稿纸上的心血,让白主任吓了一跳,因为原本她恐怕只是说说而已,如果成书,谁是作者?印刷费谁出?在掌握财务大权的大姐大杨sir控制下,办公室屁大的报销都会被用放大镜看几十遍,没有计划的情况下,这种钱谁来出?于是,这个劳什子就此搁浅,梓涵也就当作是练习了一次钢笔字,只是这次练习写了十几万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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