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夜雨十年风---色狼手记》
第4节

作者: 亚瑟雷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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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我的小JJ早已经翘首以待了,我抓着她的左手,放在那儿。茶花女没有拒绝,乖乖的握着我的把柄。我隔着被子拥着她,在她的耳边轻声和她说话,她也轻轻的回答。聊了一会,我知道她是我的校友,高我一届的专科,现在已经毕业了。我有意挑逗她,问她最早知道男女之事是什么时候。她就对我说:“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年秋天,正是收庄稼的时候,我到一个表姐家去玩,表姐夫在外地打工,家里的农活忙不过来,就有一个男人每天来帮表姐干活。表姐告诉我那个男人是她的朋友。他们家房子小。到了晚上,我们三个人就睡在一个房间,就在第二个晚上,我被一阵声音惊醒,我装作睡着了,偷偷去看,月光从窗户洒进来,照到他们睡的床上,我看到那个男人压在表姐的身上,而表姐就不断的发出声音。”我笑了,问她:“那时候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茶花女轻轻说:“朦朦胧胧知道一点,可也不是很清楚。”我感觉到她握着我的力度慢慢变大,呼吸也有些急促。就问她:“D吗?”她说:“嗯,D”。茶花女和我说话的时候,始终保持着仰面朝天的睡姿,我没办法吻到她的嘴唇,只好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用嘴唇包裹住了她的耳垂。茶花女还是保持原来的姿势,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我把手伸进被子里,慢慢的摸索。茶花女穿的长裙并不是连体的。我把手从她衣服的下摆伸进去,在寒冷的秋夜里,我触碰到了柔软、温暖的躯体,我并不急于进攻,只是用凉凉的手指在她的小腹上轻轻的画着圈儿。茶花女的呼吸急促起来,我能感觉到她的头发在不停的发抖,我用牙齿轻轻咬住她的耳垂,她“嗯”了一声,可是并没有躲避的意思,我趁机加强攻势。迅雷不及掩耳,在她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占领了高地。在厚重衣服的压迫下,高地显得坚挺柔软。她慌了,拼命扭动,用另一只手来驱赶我。我装作很失望的样子,从高地上撤退,顺势滑进她的长裙,她抓住我的手腕,作最后无用的抵抗,但是女人无论如何也抵抗不了一个情欲高涨的男人。我已经占领了芳草之洲。没有任何力量能把我赶走了。茶花女能做的只有紧紧的并住两条腿。我得承认,她的腿很有力气,我费了很大劲才将一根手指突破城防。就在我破城而入的一瞬间,我至今还清清楚楚的记得,仿佛是冰在瞬间融成了水,她整个人就象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忽然软了下去,所有的防线在那一瞬间瓦解。她讨饶似的发出低低的声音。那是我没有经历过的,就算我真的很傻,也明白,在我的色狼生涯中,我又有了一只猎物,一只真正的猎物。

  日期:2011-11-04 08:55:24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让我有些错愕的事情,就是当我当摆好姿势准备做俯卧撑的时候,茶花女的两条腿突然就到了我的肩膀上,她的动作很熟练、很快,快到了等我意识到她有什么动作的时候,她的两条腿已经在我的肩膀上了。老实说,当时还真是吓了我一跳,不过你们大家都懂的,这对于我这个刚从事俯卧撑这项竞技运动的人来说,无疑是个利好。除了在进行当中有一个室友带着他女朋友回来,经过走廊,我和茶花女安静了一会以外,在十二点之前,我们都没有休息的时间,老旧的木床那晚吱吱呀呀的响了个够。其余的事情我不打算多说,因为据说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得给各位留下在剩余的那半张白纸上描绘自己的哈姆雷特的机会,而且我说过,不希望把我的经历描写成色情小说,虽然我想我会描写的很好。但是如果各位还打算再给我留点空白的话,我想在角落里再写上这么几行字:茶花女是我一直以来遇到的最好的女骑士,她喜欢把两只手按在我的胸口上,然后策马飞奔,雪白丰满的身子在月光下象潮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涌来,直到现在,我也再没试过自己安安静静的躺着就能享受到长途奔袭的快乐;还有一点就是,那晚的蚊子特别多,我是O型血,那个晚上虽然很累很痛快,但是睡的很差。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其他人都还在梦乡中,茶花女就起了床,整理好衣服,和我告别后安安静静的消失在楼道里。从那以后,我们再没见过,如果那时候她也有手机,我想她就很难摆脱我了,可惜她没有。
  后来我给茶花女打过传呼,她也给我回了电话,她先问我是谁,当搞清楚我是谁以后,她有点吃惊,不过她还是有条件的答应和我见面。作为一个充满幻想的文学女青年,茶花女向当地的电台节目投稿,并入围了一个什么评比,她要我打电话去电台对她那篇我从没有幸拜读过的文章夸奖一番。在不可告人的目的的驱使下,我的确这么做了,在等待了N久后,主持人总算接通了我的电话,可我刚一开口就笑了出来。那主持人也不是吃素的,一听就知道这不是一个有兴趣来探讨文学的主儿,啪嗒一声就挂了我的电话。电话断了,我的茶花女的故事也随之画上了完整的句号。或许那一个晚上早就消失在她的记忆里,但对我而言,却是我真正难忘的第一次。

  祝茶花女好运,希望她早就卖掉了自己的火柴!
  日期:2011-11-04 14:16:06
  还真是郁闷了,一个顶的人也没有啊?算了,厚着脸皮发一首自己填的词顶一下
  鹊桥仙 无题
  眉眼如水,青丝如墨,春花拂身还落,檐下燕儿两徘徊,天微雨、双剪飞错。

  清风掠池,岸柳垂弱,曾记楼头轻卧,唇如丁香舌如糯,叹夕阳、韶光空过。
  日期:2011-11-04 15:06:52
  有道是:光明顶上无人顶,江湖那夜本来晴。
  观棋君子皆不语,看我单车匹马行。
  虽然没人说话,但既然决定要说,我就继续说下去,趁着我还有残余灰烬里的那么点热情,多说两句。

  春儿
  我得老老实实的交代,这并不是她的真名,原因嘛,一是她根本就没告诉过我,二是因为时间太久,我记不清她的网名。之所以给她起了这么个名字,是因为她是我经历过的最年轻的女孩,那年她只有17岁,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春天一般的年纪,虽然对我来说,这个春天很糟糕。
  还是在同样一个聊天室遇到她,故事的起点都一样,可是结局各不相同,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原点,作为一个简简单单的点,每一个看起来都一样,可是从这里出发,向着不同的方向进发,最后就有了不同的图形,简直就像人生。
  春儿大概是个职高的学生,要么就是类似的什么学校,总之就是她是那种虽然还是学生,可是从来不学习的那种人。
  整个过程在我的印象里越来越模糊,可能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如此彻底的失败,以至于我不得不落荒而逃,所以不自觉的把这段经历深埋在脑海里,以至于现在我想写出来的时候不得不停下来仔细回想当初的细节。

  春儿是个漂亮的女孩子,17岁的女孩子,不管你怎么看,都是漂亮的,青春的活力从她身上每一个细胞里迸发出来,透出一种初秋里枝头苹果的美,或许我这么比喻不是很恰当,但这的确是我一想到这个女孩子就在脑海里出现的影像。她的缺点是皮肤不够白,用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词来形容的话,她是支黑玫瑰。
  日期:2011-11-04 19:06:28
  我和春儿在公园门口见面。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穿了一件很肥大的短裤, 说起这条短裤,实在有些尴尬和搞笑,从这条短裤里大家也看得出来我并非那种花花公子,我的意思是说,在我的口袋里,并没有什么多余的钱来给我花啊花的。
  这条短裤之所以这么肥大,是因为我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挺胖的了。我妈很有预见性的认为,以后的我一定会更胖,所以坚持给我买了一条比我那时腰围大上好几圈的短裤。可怜一直到这条短裤退役,我都没胖到那个地步,所以那条短裤一直以一种奇怪的状态存在着:我妈用针线把多余的裤腰都收了起来。你可以想象下这样一条短裤穿在身上是一种什么效果,你更应该知道,能穿这么一条短裤出去唱“北京一夜”的人的神经是多么大条、是多么坚不可摧,他的囊中又是多么的羞涩。

  更可怕的问题在于,那时候的我在夏天的时候根本没有穿丨内丨裤的习惯,一条大短裤掩盖了所有的罪恶,又凉快又通风,平时感觉不错,可惜只是平时,关键时刻,这条短裤就成了一条链子——就是在关键时刻经常掉的那一条。
  那天,我就是穿着这么一条上窄下宽的奇怪短裤,在夜色的掩护下又一次披挂上阵。和春儿见面后,我先带她去了公园对面的串店。我至今都记得那家的串儿又长又大,分量很足。因为好像我只花了二十块两个人就吃的很饱了。但是在吃的时候到底说过些什么,我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记忆恢复在吃过以后,我提议我们去公园走走。说是公园,其实里面还有很多动物,白天收费,晚上免费。
  日期:2011-11-07 09:17:40
  有道是:人言天涯行人少,我道言者复更稀。
  莫愁前路无知己,人间何处无苦逼。
  继续继续
  我和春儿顺着公园的路一直向上,印象中那条路一直是上坡,到了坡顶后往左一转,就是一条长廊。长廊上下都被包裹在藤蔓植物中,在长廊下,有两条水泥做就的长凳。
  夜色很黑,行人很少,这里的夜晚静悄悄。我就和春儿坐在长登上闲聊,聊了一会,我就开始不安分起来。我抱住春儿,套用小说里常用的一句话:强行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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