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我吃了牛肉拉面馆女老板的木耳》
第11节作者:
易吟 2013-05-07 22:47:05
不大的店面内只有我一个客人,况且女老板给我煮好了面条后,又半躺在一张躺椅上看起了报纸,所以哥放下了矜持,一阵风卷残云之后,面碗即将见底了。望着残留的一湾清汤,哥仰起头,将面汤一口喝光,随后打了一个饱嗝。一种很惬意的表情从哥脸上舒展开来。我随手点燃仅剩的一支大前门,优雅的吐出一串烟圈,缓缓的开口了:“老板,我想到你这儿来打工,你看可以么?”
“什么?”女老板把遮住半边脸的报纸放下,脸上带着疑惑的表情,似乎突然间没有听清楚哥标准的普通话。
“我说,我想来你们店里打工!”哥再一次看了眼女老板,把嗓门提高到80分贝。
“开什么玩笑~~我可付不起你工钱”女老板翻了翻报纸,竟然朝哥笑了笑,那一抹笑容倾国倾城,看得哥虎躯一震,想要留下了的愿望更加强烈了。
“我不要钱,只要管吃管住就行了!”哥斩钉截铁的说道。
女老板看了一眼哥,不紧不慢的说道:“你年纪轻轻的,干什么挣不到钱,为什么偏要到我这来打工?”
“因为……”哥换了副悲壮的语气,把嗓音再一次提高到100分贝:“因为我小时候住在山区,那里严重缺水,我们家每次吃完饭都舍不得用水洗碗,每个碗里都结了厚厚的一层面糊,日积月累,碗口已经填平了……每次吃饭都只能把饭菜盛在平平的碗口上……所以,我经常吃不饱饭~~”
女老板又看了一眼哥,眼角有些湿润了,显然被哥的这番话深深打动了。
“所以,我上初中时就立下志愿,今生今世一定要当一名出色的洗碗工,让更多人都能够吃得饱饭!让更多人都能够用上一只干干净净的碗!”哥的眼眸中闪着壮志豪情。
2013-05-12 16:00:30
哗啦,女老板放下了手中的报纸,似乎彻底被哥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了。通过相距两米远的距离,哥清清楚楚的看到她的一双妙目中泛着泪花,缓缓的从躺椅上站了起来,然后盯着哥看了10秒钟,又独自低头思索了20秒,最后她朝哥所处的位置走来。就在她重新抬起头,眼神中飘过一丝异彩时,哥便知道自己成功了,哥成功的靠着口才征服了面前的这个女人,正如当年拿破仑征服了奥地利一般,正如当年凯撒大帝征服了日耳曼一般,此时此刻难以用任何言语来形容哥的心情,有那么一些紧张,有那么一些激动,还略带有丝丝的不安,因为哥从此以后即将掀起人生的新篇章,成为一名出色的洗碗工了,相信再过不了多久,等哥和女老板日久生情,等这锅汤熬热了之后,便可以涮羊肉了。到了那个时候,这个女人一定会拜倒在哥的牛仔裤下……
2013-05-12 16:01:04
果然,她走到我的面前站定下来,冲哥说道:“那好吧,你先去医院做个体检,办一个健康证,办好后就来上班……对了,我真的不给你开工资哦,只管你两顿面条。”一边说着,她一边在屋子里踱了几步,接着又说道:“不过,你可以帮我到附近拉人进店来吃饭,我这个面馆平均每天中午和晚上来吃面的大概有一百人左右,凡是增加一位顾客,消费了多少,我就给你十分之一的提成当做工资,你看怎么样?”
YES!YES!哥成功上位了!
“行~~”哥满不在乎的抹抹嘴,心说老子是打算来吃你木耳的,你还真当哥有那份闲心?
离开面馆时,已经接近下午三点了,哥一边摸着兜里的三万块钱,一边寻思着如今离开了工地,也不知道那一百二十位好汉失去了哥的领导,会不会想不开而集体自杀,况且哥的衣服和行李,还有铁蛋送给哥的那本盗版《金瓶梅》尚留着窝棚内,这种种问题在哥的内心纠缠着,让我始终有些放不下心来。正在思索间,哥的电话忽然乌啦啦的响了起来,一首劲爆的最炫民族风响彻大街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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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哪一位?”哥潇洒的从裤兜里摸出手机,看都不看一眼屏幕,便接起了电话。虽然哥的手机开通了来电显示功能,每个月五块钱的高额费用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起的,但哥早已习惯了这样奢华的生活,脸色已经是那么的平静,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颇具古贤者之风范。
一般人接电话无外乎有三种开局方式:
第一种人:拿起电话什么话也不说,等着对方先说话。这种人往往不思进取,抱着守株待兔的心思去生活,对于生活缺乏热情,常常机会摆在眼前不知道争取,自以为沉默是金,其实毫无内涵。况且你不说话,别人会以为自己打错了电话,打到一个哑巴的手机上了。
第二种人:拿起电话生硬的说一个“喂”,这种人一般没有什么教养和素质,通常都是古板至极的人。
第三种人:拿起电话客气的说“喂,您好”,这种人虽然说话的语气里显得很客气,但大多都是干服务行业出身而养成的职业习惯,短短的三个字便把自己的身份暴露无遗。
而哥接电话的开场白则比以上三种人显得高深莫测的多了。从字面上技术分析一下:首先,一个“喂”字,恰到好处的表现出了哥不是一个聋子或者哑巴,乃是一个具有语言能力的正常人;其次,“哪”字表明了哥在询问对方是谁的意思,带有思索的味道,说明了哥是一个爱思考的哲学家。如果是熟悉的人打来,他在电话那头一定会想:你有五块钱一个月的来电显示都懒得看,真是视钱财如粪土啊,真有魄力啊~~~接着,“一”字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表明了哥的智商超群,仅仅通过无线电波,而不需要真实的观察,便知道了对方是一个人,而不是两个三个或者一群人,这是何等的睿智与从容?最后,“位”字毫不张扬的表现了哥稍显客气的语气,不是用“哪一个”“哪一只”“哪一头”……这个考究的字眼把哥所具有的儒者气质淋漓尽致的铺张了开来。这种种细节之处最能彰显一个人的魅力和气场,也是哥作为一个高层领导者所养成的良好习惯,一般人哥是不会告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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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传来铁蛋的声音,他显然没有哥这般淡定从容,一听到哥的声音,便急急忙忙的喊道:“喂~喂~~吟哥,你跑到哪里去咧?咋一天都没去工地干活哇?”
哥笑了笑,一边走一边说道:“我不想干了,哥从此以后要穿着我的人字拖浪迹天涯了。”
铁蛋愣了愣,接着问道:“为啥咧?干的好好的咋说走就走了?又么得人欺负你,工钱也说得过去,一个月四五千咧?干吗要走哇?”
哥忽然间想起了陈胜曾说过的一句话:燕雀安知红狐之痣哉~~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小麻雀怎么会知道红色狐狸的痣长在身上哪里呢?它一旦飞下来拨开狐狸的皮毛去寻找痣,肯定就要被狐狸抓住吃掉啦。
于是哥对着电话那头语重心长的说道:“小蛋蛋,你不要伤心,不要难过,哥是一个喜欢挑战自我的人,怎会长期以往的去干一份工作呢?哥的志向在于广阔的天地,天边那太阳的缩影,一个‘日’字,便是哥此生的壮志……倘若有机会,我们还会再相见的!”
铁蛋听闻此言,在那头不吭声了,过了半晌,他鼓起了勇气问道:“吟哥,那么你我什么时候才能再相见呢?”
哥站定了脚步,望了望路边草地间的一丛雏菊,在微风中摇曳着弱小的身姿,有些感伤的答道:“当菊花开遍大地之时,便是你我相见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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