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马甲来说一段不能述诸于阳光下的秘密,关于婚外情,该何去何从》
第10节

作者: 密码201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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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9-02 10:48:37

  应该是最后一次来这个论坛。
  等会就要回去了。
  离家出门在外近10天,写了2个帖子。
  我没从帖子里找到答案,但我自己已有答案。
  昨天,和他谈了整整一天。
  我终于决定。
  我答应他离婚了。
  不是一时冲动,心里已有这样的念头,只是自己一直不敢正视,不敢说。
  当然,肯定是,他先离,我再离。
  他离婚要比我容易得多。
  他能掌控他的家庭,我却不能。
  这次回去后,我会和老公说明白。
  所以,我对LG,也不再有秘密。
  没有秘密,这样,很好。
  哦,有人说我是为了利益,说件事情满足你们。
  我昨天已经同意,接受他把公司的股份分一部分给我。当然,要等我处理好家事以后。

  没和他结婚,我不会要他一分钱。
  如果和他结婚,他的,都必须是我的。
  不论在什么样的婚姻里,你对另一半的事业和经济,都必须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力,这是一个作为lawyer的女人的忠告。这大概是我满篇废话的2个帖子里,我说的唯一对别人有用的一句话。
  别幻想一个女人跪地求饶、哭天抢地的场景,
  那种场面对我来说过于富有喜感。
  至于争夺财产啥的,为一套房子争个你死我活的戏码,更不会在我的生活里上演。

  我知道,我的离婚,会很难。家庭各方面牵扯太多了。
  我说过,我赌LG会原谅我,我甚至可以猜到,他未必肯离婚。
  并非LG不够优秀,并非我不爱他。
  LG真的是很爱我。
  不要说我对LG无情,相反,我对LG有很深的感情,但终归要对不起他了。
  孩子,我当然要自己留着。
  男人生个孩子容易,女人生个孩子多难?
  我也会体贴他的意思,以后,为他生个孩子。毕竟,他现在的孩子让他很失望。
  我的宝贝,我想,他不会介意自己有个弟弟,或者妹妹。
  这是个错。
  孽?也许是。
  但是,我做的好事已经够多,将来也会继续做下去。
  积的善,早可以抵了。

  是的,对我现在的家庭不公平。
  但是,人在世上,没办法做到对所有人公平。
  只是,随着我越来越强大,必有更多的人,因我而得到公平。
  Fairness and Justice
  那是我从不曾忘却的信念。
  你们不理解,无所谓。这社会上的很多人,都不会有我这样的理想。
  感谢浪费时间给我回帖的人。
  Ljpsunny 大哥,让你和尊夫人失望了。我想你真是个聪明人,只有你,看出我内心想与他结婚的想法,虽然我在帖子里一直不敢说,但你却看出来了。
  才发现你47了,他年纪都比你小啊。那方面,你都说自己很OK的,他在体能的锻炼上,不会比你不注重。而且,我也不太在意这个,我从来都不是耽于枕席的女人,在我看来,打赢一场case比做一场爱,更有意思。在事业上披荆斩棘、开疆扩土,更胜于床榻之乐。另,你看错文了,他没对我用强啊,我可没有受虐倾向。
  你忙吧,不用来回了,我也找不到时间再来论坛看了。
  还有数字770701939,faun0,boteg,上树的鱼,我想你们一定是很好心、希望别人婚姻幸福的人,不然不会看到你们那么多的回复。
  还有其他很多人,我记不住名字了。
  无论如何,都很感谢你们给出建议。
  其实我自己内心深处早有答案,不敢面对罢了。

  还有帖子里,和我有相似境遇的,迷路的人儿,longgreen2013,还有其它几个,记不住名字。希望你们想明白自己的心,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想想,给自己一个决断。女人,对自己好点吧。
  还有滚动的洗具,不记住你的名字都难,你的困惑,我也来不及和你一一讨论。你大体也看不到我再来这论坛,但也许有一天,我的事业会开展到你所在的城市,你会看见我手持sword of justice 去实现我的理想。
  时间来不及了,没办法再写了,要去收拾行李。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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