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叶狐Ⅱ——和QQ上几个女人的混蛋事续》
第2节作者:
妖叶狐 说起来这应该是个悲伤的时刻,可以肯定的是,这将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在我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等待死亡的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我的一生,短短三十年,却活得比很多年届古稀的老人要精彩许多。
有一点你应该值得庆幸,其中最美的那一段,是你,江南陪过度过的,我们相识相知时间不短,由于很多因素,见面的次数虽然屈指可数,但每次见面都十分让人期待,每一次碰撞都火花四溅,激情四射,不管是身体还是灵魂。^_^——都是你这个混蛋把我带坏的,在你之前,我可是相当保守的淑女一枚,不过,姐姐打心底里感激你,是你的出现,让我的生命增添了诸多精彩,将我一直被压抑的能量逐步释放,在遇到你之前,我真的无法相信自己会和一个初次见面的男人上床,不可否认,自始自终,性在我们的关系中,占据了很大的分量。难怪芳芳笑我,说人家都是因爱而性,而我则是因性而爱。
起初,连我自己都觉得荒唐,直到后来,一切荒唐都成了顺其自然。
而我,也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四年前,我们的三年之约,我说过让你等我,你这个傻瓜,还真的傻傻等了姐姐三年。我不想再说对不起这三个字,但我觉得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应该容许我有一个解释的机会。
你说的“地中海”,那个你在机场看到的老男人,不是我的什么“干爹”,你肯定也猜到了,我是他的一个小三而已,或者,小四小五都有可能。不过我不在乎,因为自始自终,我和他之间都是一场交易,他贪恋美色,我需要利用他背后的资源。
说起来我都十分鄙视自己,但这就是生活,孩子。这个社会笑贫不笑娼,我是从小穷过来的,当你身无分文的时候,什么尊严,什么人格,都是被那些有钱人用来践踏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便是成为像他们一样的有钱人。
所以,我选择了一条被世人唾弃的路,经历过,才会觉得那些曾经自己在乎的东西,原来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
其实那天在机场你看到的场景,是我特意安排的,我以为那样,你会对我死心,而我也会更心安理得的去做自己该做的事,可是,当我看到你眼里充满愤怒和嫉妒的眼神,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我真的舍不得你,也许我就是这么一个太过于感性的女人,我想和你在一起,哪怕要让我失去所有的一切我都愿意。
三年来,我做梦都想和你一起过农妇山泉有点田的日子,为了这个目标,我千方百计,排除了万难。可是,谁又能想到,机关算尽,却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得这个该死的病。
所以,我让芳芳转告你,希望你不再等我,说得伟大点,是我怕连累你,说的自私点,我希望自己在你心目中留下一个那么完美的形象。
这一年,看着你和那个叫狐狸的姑娘相处得这么幸福,姐姐打心底里为你高兴,可是,最后的最后,我还是决定自私一盘,只为自己能够最后看你一眼。
因为,我太想你了。
姐姐要走了,好好照顾自己,有可能的话,帮我照顾好芳芳,她和你一样,都太善良,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中,难免会吃亏。我希望你能够真的把她当做亲姐姐看待,你们都是我最亲最信任的人,也是我唯一放心不下的牵挂。
江南,如果有来生,我依然会爱你。
恕不赘言,春梅绝笔!”
恕不赘言,春梅绝笔!
恕不赘言,春梅绝笔!
恕不赘言,春梅绝笔!
……
我像复读机般默念着最后八个字,悲凉之意灌透全身,都说好人有好报,好你吗个串串!
不知不觉,漫步到了阳台,微风轻抚,波光荡漾,我从挎包里掏出水性笔,在信纸背面赋“诗”一首,聊以自慰:
春与侬相识,梅花弄几枝。
绝代佳人逝,笔下字字痴。
日期:2012-08-25 03:33:41
第三章 离开
看完夜妖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心里豁然开朗,只是胸中那份郁结,却是更加沉重了。我重新点了根烟,浓烟灌入身体,感到丝丝晕眩,瞬间又变得十分清醒。我讨厌这种感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芳芳也来到阳台上,清风吹过,长发微拂。
“其实到现在,我都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这句话冒然从她口中传出,变成音波震动我的耳膜,没头没脑,像空中楼阁般硬生生凝固在空中。我不知道该不该去安慰芳芳,我自己都不知道谁能安慰自己。
“姐姐的担心没错,我快撑不住了,真的。”芳芳坐到我身边,就像当初夜妖一样,“这么多年来,我都是在她的庇护下生活,我能有今天,完全是她背后的支持,可是。。。可是,她这么一走,我真的觉得,好像自己的天完全塌了一样。”
此时的芳芳,毫无之前那个狂傲的神气,眼神温柔得比叶子还要可怜,多少让人有些不习惯。眼泪花儿马上就要包起,我最受不了的便是女人的泪水,一时慌了手脚,伸手帮她抹去眼泪,安慰她道“芳姐,别太难过了,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背能接受不是?”
“嗯。”芳芳点点头,与我对视了一眼,又马上闪开,低下头去。
之后,便是长时间的沉默,突然发现,我和她之间,除了夜妖,并没有任何的话题可以谈。
我决定离开,除了避免和芳芳的尴尬,最重要的原因——这里的空气到处都充满了夜妖的气息,再呆下去,过不了几天,老子立马进四医院(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俗称精神病医院)。
我说要走,她并没有留,也没有说要送,这点倒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不过转念一想,之前在夜妖坟前的过激举动,换我是芳芳,也巴不得这个瘟神早点爬开,有多远滚多远。
回成都的路上,其实我心里十分期待狐狸的归来,就算回来就铲我一耳屎(打我一耳光)我也愿意,就这么不辞而别对于我来讲,惩罚太过严重。
而且狐狸此番出走,看样子是做了充分准备,下定了决心,断了自己的任何后路。证据便是:手机停机、QQ拉黑、邮件拉黑,总之在她的字典里,已经决定像扔垃圾一样将我扔掉。
虽然我承认,对她来讲,我跟垃圾并没有两样,但这种感受还是让人很难接受。
回到家,奇迹并没有出现,一切都没有变,除了门上多了一张催缴燃气费的通知,跟我上午去龙泉时一模一样。
好吧,我不是个坚强的男人,我做不到华丽转身,面对现实,当自己心爱的两个人女人一个离开人世,另一个消失在茫茫人海之后,这个打击对一个23岁的男孩来讲,实在太大了。
接下来将近一个星期,哪儿也没去,一个人宅在房间,回想起和夜妖跟狐狸的点点滴滴,好在我有个习惯,心情不好的时候,便会将情绪诉诸于文字,也只有文字,才能减少一丝丝自己心中的痛苦。
除此之外,我头一次觉得连CS和魔兽争霸都无法勾起自己的兴趣,至于QQ上泡妞,也同样没有任何想法,就当我开始质疑自己的性取向的时候,一个网名叫绝代芳华的女人加了我。
甚至连空间都不用进,也能猜到是芳芳。几天不见,她那副盛气凌人的气场又一次显现。
绝代芳华:
喂!怎么不来上班?!电话也不开!
江南:
哦,搞忘了,我想辞职,可以吗?
绝代芳华:
不行!我命令你马上到办公室来,我有事情找你谈!
江南:
不想来。
绝代芳华:
嗯?你小子耍长了说!一个大男人,受这么点打击就不上班,我看不起你!
江南:
随便。
我懒得理她,道理我懂,但感情和理性,始终是两回事。
关掉电脑,我倒头便睡,连续几天,我都是靠康师傅维持身体的能量摄入,体重也急剧下降——这是后话,后来去药店称了体重,整整掉了1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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