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对陆飞和聂小雨的事件也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来陆飞是要受到严肃处理的,但是当知青返城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时,他的事情突然就出现了转机。再加上陆飞的那个舅舅实在是神通广大,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疏通了各种关系,反倒没有人对他的事情深加追究了。那革委会的一班人也都各揣心事,想着各自的去向和退路,生怕弄不好站错了队,被当成四人帮的残余分子处理。陆飞在一定程度上也沾了这个光,当然,事情的最关键还在于单志刚和聂小雨没有对陆飞深加追究。在他们的人生观里,宽容和大度已经成为一种美德,他们没有把打击报复作为发泄不满的方式,而是采取了宽容的态度来对待整件事。所以,当陆飞的父母找到聂小雨的时候,两位老人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要求聂小雨原谅陆飞,救救他们的儿子时,聂小雨最后妥协了,因为她想到了远在他乡的父母,可怜天下父母心,她不忍心让两位老人也承受失去儿女的不幸。
所以,在陆飞舅舅的一手操纵下,在单志刚和聂小雨的默许下,最后事情是这样定性的:陆飞和聂小雨属于恋爱关系,聂小雨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与陆飞发生性行为的,聂小雨的怀孕是一个意外,此件事情与单志刚毫无关系。事情就这样被悄无声息的化解掉了,而陆飞最终也在耽搁了半年后,如期返回了城里。陆飞返城后,没有对聂小雨说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对她再次表现任何爱慕。当然聂小雨也不需要他的感谢,她巴不得陆飞早一天在她的生命里消失掉,陆飞已经像一个魔鬼一样在她的世界里存在了太久,她太累了。
事情就这样戏剧化地结束了,就像一出闹剧一样草草地收场。在整个事件中,聂小雨是真正的受害者。陆飞返城后,她的回城日期却被无限期地搁置下来,没有人能真正对她负责,她除了要承受肉体的伤痛外,还要承受来自精神的双重折磨,人们都在议论她是一个不自爱的女人,不过这些对她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就像经历了死亡以后,她又获得了重生一样。通过这件事情,聂小雨已经真正地成熟起来了,从此以后她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但能够正确地处理与单志刚的关系,而且也能安下心来参加各种劳动了,到后来,她居然成了一个种庄稼的行家里手,甚至那些在农村劳动了半辈子的农村妇女,干活都落不下她。
直到1978年,当所有的知青都返回城里后,聂小雨才最后一个踏上了回城的路。她返城的那一天,志刚、小兰还有村里的很多乡亲都来送她。聂小雨拎着简单的行李,回头望了望她生存了近十年的小村庄,心中感慨万千。与乡亲们挥手告别的瞬间,很多乡亲都落下了难舍的泪水,由始至终,她却始终都没有掉下一滴眼泪,这个命运多舛的女人早已经明白,生活根本就不相信眼泪。是的,她的回城没有像其他人那样风光,没有被安置工作,没有掌声和鲜花,而是像一个流浪太久的弃儿一样,在经历了命运的千回百转之后,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
若干年后,当聂小雨靠自己的努力真正走向成功后,回忆起这段伤心的往事时,她满是感慨地说:“我要感谢上苍,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段苦难的人生经历,才让我学会了坚强,它让一个孱弱的女孩子,最终变成了一个在人生的旅途上无往不胜的强者。”
至于单志刚,他和聂小雨的这段情感纠葛倒没有在他的生命中留下什么,对他来说,这只是生命长河中的一个小插曲,他更关心的是怎么过好自己的日子,养活好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当然,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中国农民,他根本就不会想到,正是特殊的历史时期,才酿成了这样的人生悲剧。而一个人的命运,往往屈从于历史的潮流,可惜我们俗世中的很多人,对自我生命价值的反思,根本就上升不到这样一个理性的高度。
日期:2012-10-11 16:34:09
有一句顺口溜,单道那人生的态度,名为《莫要恼》:
莫要恼,莫要恼,烦恼之人容易老。
世间万事怎能全,可叹痴人愁不了。
任你富贵与王侯,年年处处理荒草。
放着快活不会享,何苦自己等烦恼。
莫要恼,莫要恼,明月阴晴尚难保。
双亲膝下俱承欢,一家大小都和好。
粗布衣,菜饭饱,这个快活哪里讨?
富贵荣华眼前花,何苦自己讨烦恼。
大意就是人活一世,岂能尽如人意,保持一个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还是万般重要的,想来这话不无道理。
聂小雨走了,带走了一个女人曾经最瑰丽的人生梦想,尽管这个梦想最终以悲剧收场,但它毕竟改变不了什么,李家庄的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道水,那西北风照常刮着,人们依旧大棉袄、二棉裤,奔袭在辽阔的黑土地上,播撒下了一身汗水,也播散出了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
单志刚经历了聂小雨的事件后,越发的成熟了。小兰曾不止一次地问他:“小雨长得那么漂亮,气质和容貌都比我强多了,你咋就不动心?”单志刚看着小兰,认真地回答:“小雨是很漂亮,可她年龄和我相差好几岁,我怎么忍心对她有非分之想?再说了,我的心里已经容不下别人了,只有你一个。”说到这里,单志刚揽过小兰的肩膀,一副深情的样子。小兰羞涩地低下了头,心想自己死心塌地的跟着这个男人过日子,他终于没有辜负了自己的一番情意。
其实,在这个家中,小兰还真是付出了很多。不消说每天要参加生产队的正常劳动,而且还得照顾好一家老小的起居饮食,若那一帮儿女都是自己生养的还好,偏偏二嫂的两个孩子也由他带着。小兰生来就不是一个花花肠子的女人,一样的孩子不会两种方式对待,大龙二龙虽不是她的亲骨肉,但却比那亲生的还要上心。乡亲们看在眼里,都将那大拇指竖得高高的,哪一个不夸赞小兰的贤惠,都说单家好福气,摊上了这么一个贤孝的儿媳。也许正因为这样,单志刚和小兰的感情才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任凭聂小雨对单志刚万般痴情,可就是插不进一根针去。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眼见着那日子一天天地好了起来,单志刚在生产队的地位也愈加牢固,乡亲们敬重他这个队长刚直不阿、说一不二,都把他当作首领一样看待,凡事也少不了要他出头露面。这时,志刚也如愿以偿地入了党,公社书记马贵有意提拔他,无意中给了他很多关照,志刚此刻走的可谓是顺风顺水。
那时候东北农村有一个习俗,就是日子过得较好的农户,逢年过节的都要杀猪以示庆贺。而杀了猪之后,少不了要请周围的亲友吃上一顿,而在所有的被请者之中,少了谁都可以,唯独不能少了生产队长,因为请队长去吃猪肉,一来显得自己有面子,二来也为将来能得到队长的一些关照,这在当时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单志刚虽然不是一个贪吃的人,但是每每乡亲们的盛情邀请,他也不好太过拒绝,因为他知道偶尔去参加一下,也会融洽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不过有些人家的猪肉志刚还是不想去吃的,那王二迷糊就是一例,他家的日子过得本来就困难,忒多年都没有杀过一头猪,今年好不容易喂养了一头,一狠心杀了,没想到却还是一头豆猪。当王二迷糊兴冲冲地来找单志刚吃肉时,单志刚着实挠头,他是真的不想去,一来觉得那豆猪肉难以下咽,二来认为王二迷糊家的日子实在过得困难,不忍心吃他那一口。王二迷糊看志刚犹犹豫豫的样子,都要哭了,拽着志刚的胳膊就不撒手,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想法很是简单,如果这顿猪肉他请不到志刚,那他就会被屯邻们看不起,说到底这是一个面子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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