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村穷二代在郑州的血泪发家史》
第3节作者:
因理想而自信 因为家庭的缘故,虽然我在生活上很自立,在同学中算是早熟,但我在男女感情上绝对是一个“幼稚儿”。在那个时候我这也算是“早恋”,让现在的90后00后来看到初三才懂男女感情基本算是“古董级”了,但在那个时代那个年龄我也算是“前卫”人士,她也是复读生,只是在新生的时候人多没有注意而已,再说我对男女之事根本没考虑过,当然也是由于不懂。
因为复读生相对少一些另外是熟面孔,所以开始了聊天,经常借东还西,又加上坐前后桌,那种莫名其妙的想跟她说话,总是期待尽快见到她的状态,现在看来那就是恋爱了。初恋都是美好的,跟她写的纸条和私下的相互关心都让我莫名的激动,突然间我觉得上学不再是件枯燥的事情,但那种夜不能寐时时常梦到和她一起奔跑在花丛中的煎熬至今仍记忆犹新,那真的是动了情,伤了神。
这段美好的初恋来的太不是时间了,在紧张的备考中两人都压抑着内心的冲动,即使在业余时间也是两人对看几眼,尽量在时间上不影响学习,可这有什么用呢,人在心不在了,复读的那一年成绩不停的下滑,直接的后果就是中考失败,同时也毁掉了我上大学的梦想,在父亲的勉强下去二中报了道。中考的结果也直接导致了我们的分手,沮丧和后悔占据了我整个暑假,更重要的是对父母的愧疚,因为父亲辞职后下海的第一次创业失败,导致家里负债累累,家徒四壁,我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母亲东拼西凑借来的,我拿着这样的钱去上学居然整出这样的事情,那种良心的折磨覆盖了分手后的痛苦。
在父亲的逼迫下来到了二中这个以打架为校风的著名学校。中考失意者、纨绔子弟、在初中都恶名远扬的学生混混汇集一堂的学校不知道当时有没有人还想上大学。
如果不是父亲的逼迫我是不会来的,我想早点为家庭分担,那个时候刚兴起外出打工潮,村里的同伴们也就在这个时候纷纷退学涌向了南方那个著名的城市。在这个根本没升学希望的高中,只能抱着给父亲一个交待混着日子,同时还得承受着家庭贫穷的煎熬,当时想只能等退学后再报答父母了。
既然升学无望那就活的自在点,不再像以前那样孜孜不倦埋头用功,开始了疯狂的三年高中。
日期:2012-10-09 21:05:33
高中三年在现在看来是一个人知识完善的最重要阶段,也是一个人心智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但不幸的是我居然用疯狂的玩法荒废过去。至于为什么这样做上面交待过,这样做的结果有两方面,就像每一件事都有两面性,不好的方面当然也是预料中的高考失利,好的方面在走上社会后得到了体现,那就是高中的“混子”经历,让我毕业后多少有点社会经验,可以去应付和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
用“混子”来形容高中生活是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看法,逃课、谈恋爱、偶尔还参与一下学校的群架(虽然我从来都没动过手),跟真正的“社会混子”混在一起招摇过市,这些行为都是老师和好学生所不齿的。但我对自己的状态很清楚,只是因为颓废好玩,只是被环境不容而已,我没有欺负别的同学,我也没有做过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情。
到了高中仍然逃脱不了老师的体罚,那个时代老师打学生好像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人反抗,如果在当时回去告诉家长可能又被家长揍一顿,老师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没有什么学生权力,如果你想反抗可以,但那得冒着被开除的危险,后果更可怕。像我这样的学生这些当然少不了,被老师叫去“谈话”,时不时被老师来个“肢体接触”,在我的高中生活中这些已经被我变成一种习惯。
被老师这么“关注”也只是在高中阶段的前期,那是因为在老师眼里我好像还有被“关注”的价值,虽然那个时候玩的也很疯狂,但成绩基本上还在班级中等水平,随着我对环境的熟悉,对玩法的更新,几乎连课都很少上了,即使到了课堂也是睡觉,所以到了高中后期老师几乎都懒得理我了,我彻底变成了“渣子”生,任我自生自灭。
一个人是疯狂不起来的,说起高中生活必然离不开我的三个“死党”,我们是属于一个“四人疯狂集团”,做什么都是四人一起,我跟他们唯一的区别就是我有“社会背景”,我在学校跟他们三个人玩,校门之外我还有一帮“社会混子”哥们,现在分析为什么我会跟这些“社会混子”在一起的原因我想跟我“早熟”有关,觉得整天跟同龄学生在一起玩很幼稚,而“社会混子”能接纳我也许也跟这有关系,看我做事方式比较“成熟”吧。在“四人疯狂集团”中有一个重要的人介绍,我们在这里用“菠菜”来称呼他,一个腼腆、温和、聪明的白面书生。
在“社会混子”里面也有一个重要的人我们在这里称呼为“蛋哥”,“蛋哥”和我同龄,母亲早逝,小学辍学后就“混迹江湖”,我上高中的时候他在我们县城北关“混子”团伙中已经稍有名气,打架下手狠、抗打能力强、讲义气是他的标签。这两位到目前仍然是我最好最知心的朋友,在我创业初期的困难时期对我都有很大的帮助。
我就这样在校内校外两个完全相反的社会形态中过着高中的“双面”生活,校内的疯狂玩耍和校外的刺激生活不断满足着我好奇而又不成熟的心智。
那个年代街头台球室、狭小的旱冰场、街机厅是我们的主要娱乐场所,嘴里“叼”着烟穿着大裤头和“人字拖”在台球桌前研究着“动量守恒”是很酷的形象,穿着“迷彩服”游刃有余的穿梭在旱冰场那是相当拉风的,在游戏机前夸张的拍着按键大声的吆喝着好像能把自己因为“不务正业”引起的愧疚和不安都宣泄出去。这些玩耍的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甚至逃课“挤”出来的,所以当时学的很用心,至今这些技能仍然是我的强项,只是现在只打“斯诺克”,场所也高级了一些。
到高三的时候好像已经出现了电脑游戏,当时比较著名的那款战略游戏至今仍然有人在玩,只是我们当时认为玩那些游戏“不男人”,不屑去玩也看不起那些玩家,没想到电脑游戏居然风靡全球,自己无聊的时候也会“不男人”的玩会,这事让我多少有点教训,那就是当一个新事物出现的时候千万不要立即去拒绝它,要先了解然后慢慢接受。“创新”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源泉,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去创造新事物那就别去拒绝,否则会被社会无情的抛弃,成为一个时代的牺牲品,我们没有能力去改变环境的时候那就去适应利用它,怨天尤人只是懦弱的表现。
就像中国广大工人阶层在“铁饭碗”被打破的时候有人选择了自力更生,成为当今社会的“宠儿”,有些人整天在抱怨社会,成了社会的负担,过着凄凄哀哀的生活。
像我这个痞子一样的学生,居然在高三的时候恋爱了,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我是被追的,追我的居然是县城的独生女孩,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应该是我把鞋跑烂都追不上的那种,居然喜欢我!这些直到现在我也只能归结为那个年龄的男生和女生性格都是叛逆的,也许是她的生活和家庭太好了,反而对我这样的痞子生有点好奇。我们在高二的时候已经同班了,我那时候坐在班级最后一排,总是从后门进后门出,再加上从来不主动找女孩说话,所以一班一年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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