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体验:我在美国所见、所闻、所感!》
第8节

作者: 怕老婆才换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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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目前已经进入一个逆淘汰的怪圈,白人以及精英族裔(犹太中日韩印度裔等)的孩子日趋减少,而智商低下的黑人拉丁裔的生育率急剧高升。很多白人努力工作,错过了生育最佳窗口期,所以就不得不到海外领养孩子,中国是被收养孩子的最多来源地,我曾经在教会接触过几个领养中国孩子的家庭,问他们为什么收养中国孩子?通常都是很官方的回答:爱心什么的。后来大家混熟了,就说些掏心窝子私房话了:美国人喜欢收养中国孩子是因为中国孩子智商高,只要加以培养,将来一定能有所成就。也许有人说黑人拉丁裔有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也会有所成就。这里就说一说一个听来的故事:有户白人家庭收养了两孩子,一个中国孩子,一个卢旺达孩子,都是两岁左右收养的,吃的是同样的饭,喝的是同样的水。但是三岁以后,智力发育中国孩子远超卢旺达孩子,身体发育卢旺达孩子远超中国孩子。到了学校后,中国孩子成绩一直是A,卢旺达孩子基本上是班上成绩垫底的孩子,而且十分好动喜欢惹事。这户家长每次家长会都是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老师先是夸奖中国孩子然后抱怨卢旺达孩子。

  日期:2012-11-23 01:41:08
  坚持政治正确假装看不见种族之间的天然鸿沟,等于设立一种貌似公平的制度,这个制度要求姚明和武大郎一起打篮球,武大郎够不着篮板怎么办?那就设计一种可以升降的篮板,每当武大郎需要投篮的时候,篮板就自动降到武大郎够得着的高度。当武大郎和姚明各种一球的时候,显示的成绩是1:1,武大郎终于在制度的保护下可以和姚明打平了。这种荒唐的制度在美国叫‘平权法案’。

  比如很多美国大学(有的州没有实行平权法案,比如加州)根据平权法案规定,大学生的比例和他们的种族比例要相应,打个比方:如果黑人占人口15%,那么大学里的黑人学生比例就要有15%,但是如果这些黑人孩子达不到进入这个大学的学术门槛怎么办?那就降低门槛。所以进好大学不是以成绩为标准,而是以肤色为标准。由于黑人出生率高,达不到大学学术门槛而仅靠肤色进入大学的黑人学生越来越多,就相应挤占了其它族群优秀孩子的入学,甚至出现了白人被入学歧视的案例。转一篇关于这样案例的报道:

  日期:2012-11-23 01:42:17
  周三(10月1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重新受理一个挑战大学在录取过程中照顾少数学生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案件,大法官分歧严重。自由派大法官们表示大学有权利选择多元化的学生组成,而保守派大法官们则表示这违背了宪法保障的平等待遇。
  近年该法案屡遭学生挑战,专家也表示“平权法案”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而随着弱势群体的逐步强壮该法案不该是永久性措施。大量非洲裔专家表示“平权法案”的优惠入学政策会使得非洲裔学生过度依赖而不思进取。
  最高法院分歧严重
  周三,最高法院就“平权法案”举行听证会,大法官分歧严重。此次审理起因于白人学生费舍尔(Abigail Noel Fisher)于2008年起诉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歧视,把种族作为招生考虑因素而不利于白人入学,她表示这侵犯了宪法保障的平等待遇与联邦民权法。
  听证会中,自由派大法官们捍卫“平权法案”,表示大学有权利选择多元化的学生组成,而保守派大法官们则担心把种族作为招生考虑因素而拒绝某些学生违背了宪法。

  自从1978年以来,最高法院已经表示大学为促进多元化而在录取过程中考虑种族因素对宪法不构成威胁。2003年,最高法院对白人学生格鲁特尔(Barbara Grutter)状告当时的密西根大学校长博林格(Lee Bollinger)在录取中歧视的案件,以5票对4票裁定密西根大学胜诉。
  虽然费舍尔案例与格鲁特尔案例并无本质区别,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的法官组成已经改变,新上任的大法官阿里托(A. Alito Jr. Alito)向来坚决反对以种族为考量的政策,他甚至在听证会中对德州大学的多元化辩护不屑一顾。据《华盛顿邮报》报导,最可能决定审判结果的是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 M. Kennedy),他或许是目前唯一就该问题未作最终决定的大法官。

  日期:2012-11-23 01:43:19
  “平权法案”屡遭学生挑战
  “平权法案”源于美国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及民权法。该运动不仅立法取消了种族隔离,还让保护每个人平等权益的观念广为流传,而少数族裔、妇女、残疾人的权利也第一次受到了空前的关注。
  1972年,美国为了保障非洲裔在长期教育机会不平等情况下获得同样升学及就业的机会而制定了“平权法案”,规定政府机构及学校在招工、培训、升迁及招生时必须有基于种族的指标比例。大学在招生时必须招收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也就是说白人学生可能在考试分数、排名都远高于非洲裔学生,但是白人学生会遭到拒绝而非洲裔学生被录取。换而言之,这是一系列对弱势族裔的赔偿性优待条款。

  近年,“平权法案”频频遭到挑战。加州大学(University)首先提交议案,并在1995年证实停止实施在招生中优惠少数族裔的”平权法案”。1997年,平均绩点达3.8分、法学院入学考试成绩获161分的白人学生格鲁特尔申请密西根大学法学院被拒绝后,以歧视为由把当时的密西根大学校长博林格告上法庭,她表示相同背景的少数族裔学生申请的成功率高于白人学生。

  联邦最高法院于2003年作出裁定,以5票比4票裁定密西根大学胜诉,最高法院表示密西根大学法学院给予少数族裔学生某种程度的优待,但不是绝对的优先考虑,并没有违背美国宪法精神。
  2003年的判决及逻辑为此后的相关案件定下基调,也体现“平权法案”是美国的历史包袱,只要执行过程中不要太过偏驳,最高法院不会要求校方停止这一做法。
  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平权法案”常常被共和党批评,而克林顿总统(Bill Clinton)则是最坚决维护“平权法案”的总统”,坚决不主张废除“平权法案”。他曾表示“平权法案”实施后使得法学院招收了大量非洲裔学生,培养大批非洲裔法官和律师,使得非洲裔社区得到的法律帮助大大增加。他警告若过早撤消该法案,会影响社会公平。

  但是,专家表示“平权法案”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而随着弱势群体的逐步强壮该法案不该是永久性措施。
  日期:2012-11-23 01:44:19
  非洲裔专家反对“平权法案”
  虽然非洲裔是从“平权法案”获利最多的族裔,但是已有大量非洲裔专家及团体反对“平权法案”。他们表示”平权法案”曾经起到积极正面的作用,但是在漫长的岁月后,如果非洲裔还要依靠该法案才能获得大学录取,说明有更深刻的问题需要解决。他们认为,优惠的入学政策也会使得非洲裔学生过度依赖而不思进取。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本人是“平权法案”的受益者,他出生贫寒,靠曾是黑奴后代的祖父抚养长大,1991年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第二位非洲裔法官。但是他本人却坚决反对“平权法案”。在2003年密西根大学案件中,他对宣判学校胜诉的决定不满,也多次公开批评“平权法案”。

  他表示,“平权法案”不仅玷污了少数族裔靠自己辛苦获得的成就,而且该法案设定的目标必然无法实现。他曾于今年初向彭博社表示,“你可以给予那些想要努力的(少数族裔)孩子机会,但是若不成功时就会责怪他们。”托马斯认为“平权法案”无法真正解决少数族裔的问题,例如非洲裔贫穷的家庭、没有可以学习的榜样等等。
  日期:2012-11-23 21: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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