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见的小姐和他们的老板》
第18节

作者: 狂奔的小甲虫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4-12-20 16:03:00
  很久没有来了,哈哈各位还好吗,短短两个月发生了太多的变化,我竟然做了电商的运营,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觉,唯一没有变的恐怕就是我挖的这个深坑还在吧。
  日期:2014-12-21 16:14:00
  故事不可谓不惨,到最后甚至有种荒凉的感觉。举个例子来说,文中的曾赚的盆满钵满的陈满山在某次严打中被抓捕入狱一年,再次出来时已经物是人非,并且出狱仅仅不到一年,自己的十六岁的儿子在一次游泳中淹死了。中年丧子,据说儿子死后他常常听到儿子房间有脚步空响声,后来便搬了住处。
  再比如,我最讨厌的于洪海,被嫖客用『雷』管差点炸死,死里逃生后再也不涉足色情行业,之后两年一直在工地做,第三年,被一根悬垂的巨大钢管夹死了,再之后两年,他的两个女儿,一个做了别人的小三,一个整天混迹于小痞子中间,成了名副其实的小太妹。
  日期:2014-12-23 09:03:00
  有时候人们一开始可能不是某个样子的,但是当过分的追求某一东西时,就会变得不受控制,变得发狂兴奋,从而走上不归路,我见过许多人都是这样的,当你开始得到时,你要学会控制。
  日期:2014-12-23 10:10:00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前面提到过的虎子,那个爱上兰姐的青年,在故事发生大中间,枫林晚发展的接近顶峰的时候,他回来了,带着仇恨和热血。然后发生了那件事,或许那件事是有寓意的,那时候父亲就应该收手名利双收,但他并没有听清楚命运想对他说的话,以至于几年之后——
  日期:2015-03-09 19:08:00

  前面提到过丁秧子和大勇迟早是会相遇的,即使不在97年也会在98年,他们会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彼此。二人骨子里都有一种好战,嗜血的东西。唯一不同的是丁秧子追求的是战斗成功后的快感,说出手就出手的霸气,而大勇追求的则很简单,做黑社会大哥。
  一旦这二人相逢,就一定要干出一点大事。97年他们相逢了,自此也拉开了枫林晚和嘉陵关持久战的序幕。这是旷日持久的一战,可以说这一战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丁秧子正是从这一战开始才把自己最热衷的兴趣爱好——打架慢慢转变成了自己的职业。
  丁秧子自始至终完完整整的参与了这场大战的每一个环节,并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几乎可以说没有丁秧子就没有后来的大战。
  97年初夏,丁秧子去城里办事,路过嘉陵关,看到路边饭店一家挨着一家,足足近20家,小姐数目也不在少数,几乎每家门前都停着车,不过这都没有让见过场面的丁秧子震惊。唯一震撼到丁秧子的是其中一家规模比较大的饭店。当时的情况是这家饭店门前站着7、8个小姐,整齐排列,知道人家在做什么吗,做健美操!这只是97年的色情饭店!不是NBA的中场休息时间!当然这些都是事后丁秧子说的不一定可信,但是几乎每个听过丁秧子讲这段的时候,都被他唾沫横飞的氛围感染到了。他的原话大致如下:“当时我正骑着125,潇洒着呢,突然觉得不太对劲,怎么回事,哎呀,哎呀我草,我草,跳的这么浪,草,那**跳的,一抖一抖的,我草,那大屁股都快把线崩开了,我草,哎呀,太牛逼了,哎呀我草。”

  可见当时嘉陵关至少有一点是比枫林晚强的,那就是人家懂得宣传,这不是个例,而且也不是宣传的最极端案例,嘉陵关总有些出人意料的点子。这是时代的产物,是不健全的制度生出的怪胎,本应该在最黑暗角落被人嗤之以鼻的东西,登上台面,哗众取宠。
  当时的丁秧子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他只是稍一减速,就继续向前驶去。那天在城里办事的时候他喝了酒,根据后来的事情发展猜想,当时他应该是喝多了。喝醉了的丁秧子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那家跳健美操的饭店。进门以后老板看这人喝的差不多了,也陪着笑脸不想招惹他。丁秧子一手扶着墙,一手拍着老板的肩膀说:老弟,你真牛逼,我今天打这儿过看到你的健美操队了。
  “怎么样,还行吧”
  “行,行!”
  “那给你来一个?”
  丁秧子迷离着眼摇了摇头。

  “俩?”
  丁秧子还是摇摇头。
  “那你要几个?”老板纳闷了。
  “有几个要几个,全部,”

  老板一听,这个傻逼是逗我玩呢,肯定是喝大了。
  “处『女』。”丁秧子含糊半天才把一句话说完。
  他要的是处『女』,可不是谁都行。
  老板一听这话乐了,你当这处『女』是黄瓜白菜啊,你想有就有,这个东西得靠碰,得看运气,这就是个酒晕子,他再次下结论。
  如果说老板好言好语的跟丁秧子解释清楚,劝他走,也就没有后面的事了。两个人又磨叽了一会儿之后,老板看出来了,丁秧子是真晕了,喝的跟个傻子差不多了。他实在是于心不忍,让这么一只肥鸭子飞掉。
  他踮了踮脚,搂着丁秧子的肩膀,故作神秘的跟丁秧子说,“真便宜你了,我们昨天刚来一个小姑娘,我本来打算自己开苞呢,就让给你吧。”
  “多少钱?”
  “什么钱不钱的,交个朋友嘛”
  最后定价是500块,按理说这个价格不贵,如果对方真的是处『女』的话。可这家饭店根本就没有处『女』。虽然没有,但是他们可以伪造,饭店不缺鸡血(这里的鸡就是普通的家禽),拿一小块棉花浸了鸡血,放在身旁以作备用,等两个人干柴烈火水深火热的时候,就可以见机行事了。虽然方法粗糙了些,但是相信骗一个酒晕子还是不成问题的。

  理论上,这种方式的确可以骗过喝大了的丁秧子,但这仅仅是理论上。真正操作的时候,估计那个小姐也紧张了,正要往自己那儿放呢,手一哆嗦,鸡血棉掉在了丁秧子的命根子上。正在兴头上的丁秧子低头一看,咦,这什么东西。不知如何是好的小姐急于掩饰,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用手拍掉了鸡血棉,并一下子按倒丁秧子,顺势就要坐上去。这时候丁秧子倒是清醒一点了,他大叫一声,等等,我**好像流血了。原来他看花眼,以为那血是他自己的呢。可是仔细查看之下,又没有任何破损之处,丁秧子当时很纳闷,他甚至联想到古时候一句话叫做精尽人亡,据说一个人射『精』过度,最后射出来的就会是血,可是他还没射啊,这是怎么回事。百思不得其解,无奈,作罢,只得搂过小姐,再行好事。当然,最后,露馅了。

  得知真相的丁秧子很气愤,他那随时准备战斗的小宇宙爆发了,最终结果是他被暴揍一顿,裤子都被揍掉了,毕竟当时他连墙都扶不稳了。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