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次的家教惊艳,我选对了》
第14节

作者: 北北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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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22 11:04:45

  我总在想,爱情应该以怎样的方式结束才是完美的。在最美的时刻,戛然而止,余下的都是美丽的回忆岂不是更好。相携一生是一种贪念,毕竟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朝圣之路,那时而的轨道偏颇会令人心痛不已。心淡淡地隐隐作痛才是青春固有的青涩。每每想起,久久不绝,全是芬芳,曲终人散,自不后悔。感谢你我生命相交,感动恒存。
  我在远方,惜君如常。。。。。。
日期:2012-05-25 15:29:27

  在学校呆了几天就回家了,我好想回家静静,这一年我太累了,身心俱疲。我也知道,生命一旦进入了快车道,以后就很难再慢下来。我真地很想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地静一静,享受这难得的宁静。
  在我走下火车,即将迈出大厅的时候,突然有人喊住了我,我转身一看,原来是他。虽然,他比以前黑了,但眉宇间的英气依然咄咄逼人,额头上浅浅的伤痕,给他平添了一股子杀气,他周身一身黑,身材挺拔,一副相当干练的样子。我知道,这个假期,又必将不是平凡的假期了。他就是和我一起玩到大的伙伴,杰子。
日期:2012-05-25 15:30:48

  记忆又被拽回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那个我一直不愿去起的那个血色的夏天。我们俩沿着马路,一直往前走着。太阳炙热地烤着大地,地上的一切植物都耷拉着头,烦躁的知了在拼命地叫唤着。荒芜的芦苇荡里,水分都快干涸了,一切都令人想到了生命的脆弱,一切都了无生机。

  如果放在平时,我们断不会在这么热的天里出来。一路上我们都没有交谈,一直都在赶路。我们的目的地是偏远的一个山头上的一个废弃的小屋,这里本是看山人的小屋,后来,山荒芜了,小屋也失去了继续存在下去的价值了,就一直荒废着。这反倒成为了孩子们的娱乐圣地。
  我们在屋前停了下来,找了一个小山丘就躲了起来。我们潜伏在繁杂的树丛里,几乎贴着地面。闷热的气息包围着我们,几乎令人窒息。头发紧贴在额头上,真的令人很难受。等了好久,从远处驶来一辆摩托车,到了小屋前,就停下了。下来一男一女,那男的长得还算清秀,但笑起来邪邪的,坏坏的,骨子里就透着一股痞气,一种玩世不恭的神情跃然脸上。那女生一看就是个小太妹。他们俩人走进了小屋,过了一会儿,我们俩摸了上去。二人在里面正激战正酣,我们伏在门口的两侧,我拿着一根棍子,杰子手里拿着一把刀。

日期:2012-05-25 15:33:51

  我们要伏击这个男的,因为在前一天,我被他连踹十脚。当时记得很清楚,就是十脚,因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踢我一脚,我就跟你拼了。
  我被踹的原因很简单,那时候小学里打架风气横行,许多高年级的学生都组成帮派互殴,我们是三年级,我组建了一个帮派,叫青龙帮。之前,我找了四个人,拜了把子。本来说好的,我们五个兄弟各自拉一个队伍,叫五龙帮,每个人做一个帮派的老大。组建是都组建起来了,但惟独我的青龙帮最人多势众。其他的几乎就几个人。每次上体育课时,我们就分帮派互殴,当然不是真打。那时候,都是小孩子习性,就是贪玩。队伍越扩越大,整个三年级,大部分男生全都被收入麾下。事情被高年级的人知道了,就来砸我们的场子,那带头大哥要找我们五个人出去聊聊,好笑的是,他不认识我们,我以去帮他找他们的借口离开了,其他人也都找借口走啦。我们本以为就此了结了,没想到,第二天,三个人就把我给堵了。在一个山上,因为我们学校在山脚,我放学时经常会走山上的一条小道回家。那天下午就被他们堵在了路上。我孤身一人,他们有五年级的,还有俩是社会上的。实力悬殊,老子被他们暴骂一顿,之后就被那老大连踹十脚。我一开始以为,你踹两脚解解恨就完了,妈的,踹了这么多脚,真要把我给惹毛了。我当时就暗自说道,再踹我一下,老子就宰了你。我死死盯着脚边的一块石头,那时候,如果他真地再踹我的话,我绝对会照他脑门来一下子,绝对是用尽全力。

日期:2012-05-25 15:41:37

  现在想想还是有点后怕,不是怕他们打我,而是怕我真地没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将他打死了。那我这辈子就完了。那一刻我所表现出来的邪恶的想法令我后怕,我都幻想着怎样将他敲骨抽筋。
  说一个插曲,这老大之所以踹我这么多,是因为我站立姿势不端。我当时是很习惯地左手放在口袋里,腿不是直立着,而是一只腿斜挎在地上,当时,真是没想这样,真的是习惯了。
日期:2012-05-25 16:01:43

  第二天,杰子听我被欺负了,二话没说,回家拿了把刀,就拉着我去堵他。当时,我也是气不过,就跟他一起去了。这才有了刚开始的情形。
  过了一会,门吱呀地一声打开了,我们俩迅速的冲了上去,先是我一棍子把他掀翻了,杰子紧跟着刀子就刺在了他大腿上。血流出来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红的血液。我发现我有点晕血,我害怕了。杰子则不一样,他见到血更兴奋,要不是我及时拉住他,他肯定会宰了他的。出完气,我们就迅速地逃离了现场。
日期:2012-05-25 16:04:12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觉得我不适合当小痞子,因为我不够狠。所以,以后很长时间里,我都扮演一个老实人的角色,整天都呆在家里看书。我读能找到的一切书籍。因为那时我以为,这世界上只有两路人,一种就是痞子,另一种就是学习好的人,我当小痞子的路被堵死了,那我只能好好学习了。这话要是按我现在的用词,我肯定会说存在两种人,一种是单纯地用武力解决一切争端,只要对方低头认错就能得到极大的满足。另一种是攻心,只有对方从身体到灵魂完全地臣服才能满足自己的征服欲。我到现在,只害怕第二种人。这种人轻易地看不出他的想法,但一旦把他惹毛了,他以后一定会报复的,而且用的招特损。绝不会采用打闷棍的简单方法。所谓咬人的狗不叫,看不懂的人我从来不招惹他。

  我一直在磨练自己的心智,我要自己不要轻易地发怒,怒气会让人失去理智。我要清醒,只有清醒才能找到对方的弱点。读书让我明白了许多事,我也会继续读下去,让我能迅速地看见一切的要害,一击制敌。
日期:2012-05-25 16:17:28

  那时候跟自己玩的还有一个,这家伙更狠。有一次,我和他走在路上,突然从巷子里出来了一群鹅,这家伙二话没说,从地上就拿起一块石头,照着白鹅就拍了一砖。我被这二货的突然动作吓了一跳,你心里就不能存下美啊。这种人真跟我不一路,我看见鹅,会想到诗词。他见到鹅,会想到肉。又是血,殷红的血液在白羽毛的印衬下,更显得触目惊心,也是从这时开始,我决定永远不与他来往。这哥们也一如既往地在痞子的道上继续修炼。他初中和高中都是混过来的,我相信各个学校都有这种人存在吧,就不详说了。现在他成了一名城管,将打人合法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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