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后的交往当中,我得知他的名字叫大雷,大雷是上个年段留级下来的。就像小帅留在了新一年的初一一样。大雷留在了新一年的初二。大雷的学习极差,并且也经常的被人欺负。但是大雷很有钱,虽然平时穿的并不新潮,书包也多是磨烂的地方,可口袋里,却常常揣着几百块钱。大雷有意在班级里树立自己的新团伙,我很荣幸,成为了大雷团伙中的一员。但这个团伙,与校门外的混子们相比却是毫无战斗力,充其量,我们只能算是大雷的陪玩者。
那时候,还没有网吧,几台老式的586电脑放在一个狭小的屋子里,两块钱可以玩儿上一个小时的电脑游戏,三国志7,老式的红色警戒,星际争霸,大富翁等等,当然了,还有那时候刚刚推出的最早版CS。
由于我常常和大雷一起出行,也多少见过几次他被混子们拦下的情形,每一次,大雷总是搂着混子去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之后,再进行讨价还价。最终敲定金额,然后将钱拿给混子。每一次,我都是心灰意冷,以为混子抢光了大雷身上的最后一分钱。等下的电脑房计划肯定是要泡汤。却不想,每一次之后,大雷总是一定会从自己的袜子里再变出些钱来供我们挥霍。
后来,我也有去过大雷的家里,其实大雷的家庭条件很一般。所以,那时候起,我开始怀疑大雷来钱的方式,毕竟,我是有过经验的。同样,也是很久以后,我知道了大雷在当时的阔气,与我几年前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
大雷告诉我,想要不被人欺负,唯一的办法就是给那些门外的混子们缴纳合理的保护费。只要钱花够了,自然就没有人敢欺负自己了。
起初,我一直想,初中很快,很快就过去了。忍一忍,忍一忍,毕竟,我只是一个小瘪三,所以受点气也就罢了。
直到那一次,我在整个班级同学的面前,还是被别人揍了!
日期:2012-07-10 16:43:18
期中考试,在考完一个科目之后,几乎整座学校的学生齐聚在操场上。当然了,每个班级的同学几乎是聚集在一起的。说来很背,那天我不小心踩了一班一个胖纸的脚,还没来得及和胖纸说‘对不起’,胖纸便一拳打在了我的胸口。我看了一眼四周,发觉自己的身边尽是同班的同学,并且还在自己的心里盘算了一下胜算的比例。毕竟,身边都是自己的同学,我就已经占了主场的优势。于是,我回了一拳同样打在了胖纸的胸口,胖纸似乎早已猜到我会还手,所以,直接一个突击将我放倒。继而便是一脚脚凶狠的踢了过来。我用双手护住头,蜷缩在尽是灰土的操场上,任凭胖纸一脚挨着一脚的重击全部击打在我的身上。而我周围的童鞋们,则全部站在一旁围观,当我感到胖纸停手并站起身的时候,我才看清,在那关键时刻,能够帮我的人也不过只是两个。一个是当时的体育委员薛利,另一个则是当时一个和我本人在之前一年里并没有太多交集的小冬了。在当时,只有他们两个微微的拉住了不断击打我的胖纸,而剩下的二十几人,却全部站在一旁静静的观看着胖纸的表现。
那一天,我失望到极致。我只得找到了从前和王建混在一起的‘小辫子’。小辫子还认识我,倒是很客气的对我说道“没关系,你是王建的弟弟,就是我小辫儿的弟弟,以后有什么事就说。但是一笔结算一笔,咱们还是要算清的。”
母亲严格控制着我的经济。又何况对于偷窃这样的行为我早已开始打心眼儿里抵触。所以,我能够再次来钱的方式,就是以学习交款的名义。
就这样,我三天一交钱,五天一买东西。好在,那时的父母都忙于工作和生意,没有太多的时间来顾着我。所以,只要我张口,母亲往往都是会在我所谓“交费”的基础上再多给上我一些零花钱。
受到了小辫子的保护,我终于可以腰板挺直的做人了。
我常常和大雷混在电脑房里,我也可以平时去游戏厅里玩玩游戏。我很自觉,会平时给小辫儿买两包烟,或者当小辫儿说他饿了的时候主动的给他缴上几十块钱。这样的时光,眨眼便是一年。
在这一年里,我经历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早恋,确切点说,应该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的追女孩纸吧。而这个被追的女孩,在前门的文字当中就已经有提到。是的,没错,她就是薇薇。
日期:2012-07-10 16:47:30
初二时,母亲为了方便联系我,特地给我搞了一台呼机,这台呼机与之前王建那台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我的这台呼机是白色。
还是在初二时,丽丽敲开了我们家的大门,当我惊讶的望着门外的丽丽之时,丽丽却有些羞涩的对我说“李鸿皓,可以把你家的照相机借给我用用吗?”。借相机并没有问题,但我却想知道为什么在过去那些年中很少主动和我讲话,并且已经狠狠瞪过我一眼的丽丽为什么会放下面子主动找到我。于是,我问到“可以呀,但是你借相机干嘛?”。丽丽很爽快的回答到“我要转学了,今天和我们班级里的同学出去玩,想借相机拍照留念。”。我抬头看了看丽丽身后的那些同学,当我发现大多数以男生为主,并且这其中还有不久前收拾过我的胖纸之时,我直接改变了语气说道“还是算了,我爸爸会骂我的。”
同样是在初二时,我记得有一种白酒的名字叫做‘上宾’。因为每一次与父母一同出去参加聚会的时候。我总是希望大人们能够喝这种酒,因为这酒的盖子里,有1-100块不等的现金,每一次,在开启酒盖之前,我就会体现和父母声明,里面的酒,归他们。但是里面的钱,要归我。
就这样,随着陪同父母聚会的时候多了,我也真的混到了不少的零花钱。再加上偶尔从父母手里骗来的学费,那段时候,我已经自我膨胀到了一定的极限。
我也学着王建当时的样子,将呼机挂在了腰间,并且还要故意露出一点点。毕竟,呼机在那时,还是一种较为奢侈的物件。
放假的时候,我喜欢和小帅一起躲在影碟厅里看碟片。虽然偶尔碟厅里的老板也会放上一些所谓的“毛片”。但大多数的时候,如果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老板多数会按照小帅的意思去放林志颖的电影,毕竟,那时候我和小帅都是林志颖的影迷。
我们两个把头发都留成了林志颖的偏分发型,也常常会一起去路边买一些林志颖的磁带或者是VCD之类回家学唱,那时候,我学会了很多林志颖的歌曲,这些歌曲,直到今天,每当我们一行人在KTV里喝的醉醺醺之时,我还是会一一的将其翻出来继续唱。
碟厅的老板,和我父亲年纪差不多大,并且,他也认识我的父亲,从最早的每次去花钱,到后来的几乎是免费。直到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偶尔会坐在一起喝上一顿,然后听老板给我们讲他年轻时的那些故事。
我依然还是会和大雷经常性的跑到电脑房里玩游戏,杀CS。
但我更愿意奔跑在球场上踢球,这项运动,自从六年级我的身体再没有问题之后就被我一直保持了下来。一双七八块钱的胶底球鞋,只能踢上半个月便被磨的破破烂烂了。
我和大雷在一起的时间要明显更多,偶尔,去的早一些,和大雷一起站在饼店门前吃上一个煎饼果子。也或者去旁边的小食杂店里买上一些零食。
大雷是个极其不要脸的人物,因为只要是他认为还算漂亮的女童鞋们,就可以认作姐姐或者是妹妹。要知道,很多朦胧中的恋爱,就是从这所谓的姐弟或者是兄妹关系演变成的。
日期:2012-07-10 16:51:28
大雷有木有想要和薇薇发展下一步关系的打算我直到今天也不知晓,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大雷当年至少会认为薇薇是漂亮的。所以,那一天在校门外的小食杂店里。大雷嚷嚷着说。
“薇薇,如果你答应做我的妹妹,我就给你买吃的,这屋子里的零食你随便选,我一直供你到初三毕业。”
而薇薇也不甘示弱的说道。
“大雷,你们俩只要叫我一声姐姐,我就给你们两个买可乐喝。”
就这样,他一句,她一句,僵持了半天之后,大雷败下阵来。最终,他成为了薇薇的弟弟,我也跟着大雷一同成为了薇薇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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