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雇佣兵的那几年,从佤邦到非洲》
第9节

作者: 2007战鹰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2-11-12 18:25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该走的总归要走,该留下的总归要留下,人生就是走走停停,哪处风景好,就在哪处暂作停歇,生活就在这样的循环中进行。
  非洲,我回来了。看见父母的那刻,我有打算退役的冲动,只不过我的人生,是属于战场,我不甘平淡无奇的生活,哪怕是轰轰烈烈后的死亡,我也毫无怨言。
  趁着年少的翅膀,还未被现实裁剪,我还想再疯狂几年,等赚够了钱,等过腻的这种生活,再回家娶妻生子,做回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的凡夫俗子。
  这次出来,短短几天内,瑞克又重新招募了一批新的佣兵。这批佣兵来自世界各地,有黑色种族,有白色种族,也有黄色种族。其中一位叫做本的欧美人,他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本的母亲是香港人,他身上有一半的血液,流着是不屈的华夏血统。由于是混血儿的缘故,他长得很帅,帅到我如果是女人,会毫不犹豫的爱上他。本会讲英语,粤语,中文,虽然他得中文,也就是三岁小孩牙牙学语的水平,但是如果认真去听,我还是能听懂他要表达的话语。

  或者是自己是半个中国人的缘故,本看见我们三人,也十分热情,刚见面就给我们散烟,口中一直客套的说道:我是新人,请多多照顾。
  不过,看他身上无意中流出的嗜血气质,我知道他肯定不是新人,因为在新人的身上,根本看不见这样的气质,只有从死人堆里滚爬的雇佣兵,才具备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一个眼神,足以能震慑住对方。
  呵呵,在本的身上,有外国人特有的冷幽默,也有的中国人一贯的虚假客套。
  第一次跟本一起任务,是在我回来非洲的第四天。那次任务,雇主是中东某个政府高官。任务的目标,是潜入刚果某军事基地,狙杀一名英籍士兵。这名士兵,在中东战场,杀了这位政府高官的全家,高官找了他七年了,如今终于如愿以偿。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哪个地方的人最为可怕,我想那应该是中东。阿拉伯人十分记仇,我们永远不懂他们的信仰,他们能为了杀一个人,奔赴千里。他们能为了一位侮辱安拉的人,粉身碎骨。他们是可怕的存在,我都尽量避免跟他们交往。

  本来按我们雇佣兵的规矩,是不可能跟欧美这些正规军为敌得,不过那名高官开出的酬金,太过诱人了。五十万美刀,一条人命,这是我当雇佣兵以来,见过的最高酬金。有钱能使鬼推磨,瑞克接下了这笔任务。
  介绍一点,关于雇佣兵酬劳,是有合理分配得,像瑞克这样的小雇佣兵团的头目,他都会十抽二,把余下的八成佣金,再平均分配给执行任务的雇佣兵。那两成被他抽掉的佣金,他会用来打通人际关系网,购买枪支弹药,以及吃穿住行。
  现在我们这支团队,由于注射了新的血液,原本寥寥数人的团队,再次扩展到二十多人。这次,我不敢再在他们的身上,融入太多的情感,因为我害怕分离,害怕哭泣。只是,有时候,我的情感不受我的控制。人跟人相处时间久了,总会产生感情得,更何况在战场上,我们要共同的面对生死存亡。世界上没有一种感情,会比战友情增长的更快速。本就是一个例子,我越想疏远他,越是在意他得存在,几场任务下来,我们成为了相见恨晚的朋友。

  月色如斯,在非洲这样的夜晚,平静中,不知到掩藏的多少死亡的气息。我们一行七人,坐着交通工具,向马尼埃马省出发了。
  车子,在非洲坑坑洼洼的道路上,颠簸了一天一夜,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我们在当地找了个不起眼的旅馆,住了下来。由于害怕任务完成后,会遭到英国人报复,我们都在极力掩藏自己的来历。这次出来,我们都是清一色的轻机枪,只有这种枪支,携带才比较方便,不容易惹人注目。
日期:2012-11-12 20:55

  这次行动,除了我跟光头,大林外,本跟阮大泰也来了。同时一起来的还有杰姆,跟一位二十来岁的黑种人。在瓦马那次突围任务中,杰姆的搭档玛宾死了,他跟玛宾的手足情,超过我们这些人的想象。他们之间有个约定,不管是谁先在战场上死亡,活下来的人,都要穿着一身花裙去参加对方的葬礼。这是西方特有的冷幽默,一种带血的冷幽默。背后包含着一层寓意是,请在我走后,笑着活下去。

  执行任务前,瑞克给我们打了个电话,要我们注意隐藏踪迹,他不想看见瓦马那次的悲剧重演。挂掉电话之前,他还是那句:祝你们好运。
  英军的基地,是在一处山里,这处基地在官方上没有任何记载,从资料上来看,他们驻扎此地的目地,是为了勘测石油。我们用望眼镜观察了好几天,经常看见穿着工作服的工程师进进出出。这里的英军,没有穿军服,全部都是休闲装。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他们的身份,我们可能会误以为他们只是寻常的外籍施工人员。
  在非洲,各国政府都有自己或明或暗的基地,这些基地,代替政府出手做些不光彩的事。其实,某些国家在非洲,虽然道貌凛然,但是私底下尽是龌龊的阴谋。而有些国家在非洲千夫所指,但他并不一定就是位不折不扣的嗜血屠夫。
  由于基地里面都是正规军,我们只能够守株待兔,每天轮流用望眼镜观察基地进进出出的人员。只有出了基地,我们才有把握击杀目标人物。否则,单凭我们的能力,潜入基地在正规军眼底杀人,无疑是以卵击石。退一步来说,就算能够成功击杀目标人物,我们也不可能全身而退得。我们不想再冒险了,不想再体会失去战友的滋味。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枯燥的等待,快要消磨掉我们全部的耐心。一直到了第七天,我们终于看见目标人物,坐上一辆汽车,缓缓的开出基地。在望眼镜中,我们点了一下汽车上的人数,加上目标人物,总共有三个人,两个白种人,一个黑种人。
  其实,在世界各地的军队,黑人士兵都十分受欢迎。在他们的身上,与生俱来就存在一种不怕牺牲的精神。虽然黑人有时候经常不服上级指示,但经过正规训练的他们,在战场上的杀伤力,还是非常强大。
  按照原计划,在山顶负责瞭望得光头,通知了我们目标人物已经出现,让我们按原定计划行动。
  “他们离你们还有一百米远,做好准备”耳边响起光头熟悉的声音,第一次跟受过英国军队常规训练的军人交手,我难免有些激动。军人的血液里,都有一种好战的天赋,我也不例外。
  埋伏在路旁水沟的我们,清楚的听见远处正有一辆车子颠簸而来的声音。在我一旁的本,口里噘着口香糖,双眼全神贯注的聚焦在轻机枪的准星,一动不动的伏在那里。他负责击杀正驾驶室的司机,难度相对而言,跟我们相比要高上许多。我们开枪不需要做过多的瞄准,只要本解决了那个司机,我们再一拥而上,一通机枪乱扫,光是流弹,就能够杀死车内所有的敌人。
  我出来这么多年,只要是欧美人士兵,无一例外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在战斗的时候,嚼着一块口香糖。我们中国士兵没有这个习惯,据他们讲,嚼口香糖能够缓解压力,集中精神。
  车轮滚动的声音,越来越近了,一辆黑色汽车,正往我们的包围圈驶来。
  二十米,十米……
  砰的一声,本开枪了,子丨弹丨从枪口快速射出,穿透车子挡风玻璃,无情的钻进那名司机的胸膛。
  失去控制的车子,一下子窜到道路右方,撞在了一棵树上。我们一群人端着轻机枪,猫着身子冲了上来。不愧是正规军,车内的人立马反应过来遭到袭击,往我们这边开了几枪。由于角度问题,他没能击中我们。
  哒哒哒,我们所有人都扣动了扳机,子丨弹丨疯狂的从四面八方射向汽车。当看见千孔百疮的挡风玻璃上,点缀着几抹殷红的血迹,我们这才罢手。
  打开车门,我们对尸体拍了几张照片,并通知正从山上撤退的光头,老地方**。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快速撤离,因为驻扎在山里的那支军队,很快就能够反应过来。跟他们交手,我们还不够资格。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待续精品推荐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