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大程度上我了解了四五的良苦用心。四五的报复始于四五离开我家去西安上学的那天。在我们村的大人们热烈的议论着四五这样一个牛逼的大学生的同时,全村的孩子也热烈的议论着四五走后应该如何处置我。
而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
四五乐呵呵的接受村里人的祝福,毕竟他是我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四五留下了琴和一麻袋的磁带(这些混账东西)。四五走了。他去一个叫做西安的城市。他会有新的生活和新的姑娘。
他会买一把新的吉他。
我坐在跟四五一起做的秋千上玩。我不去送他。那个时侯我感觉自己很讨厌他。包括他睡我的大床,抢我的东西吃,晚上哼唧哼唧的玩鸡鸡,还有时不时的提起他的第一个女人。
而那个女人,我是喜欢的。
我去河边,抓小虾子,那年夏天雨水很少,小河干了,成了一个个的小水坑,我就伸手去捞小虾,装在塑料袋中,心里想着晚上可以一个人睡大床,可以把那些磁带当积木玩,可以那手指去敲那个吉他。
然而他们来了。
是毛毛带头的。他的妈妈是村里的妇女主任。四五曾经从毛毛那里讹来很多气球,我拿着吹,吹爆了就把那根橡皮筋套在手腕上。这是很好玩的。
但是他们来了,是毛毛带的头。
大人们都说我天生就是当汉奸的料。
我把那袋小虾递给毛毛说:毛毛哥我给你抓的小虾。
但是毛毛一下子就把塑料袋打到了地上,然后喊了一声:打他!
我知道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的道理,但是我跑的太慢,时不时的会有人的拳头飞过我的眼前。毛毛跑得快,一直在我前面,用拳头敲我的脑袋。
我就一直跑。
后来他们都掉到了后面,我跑的慢但是持续的时间长。他们不是我的对手。但是毛毛还在我前面。
我心说:揍狗娘养的!
毛毛被我打破了脑袋,我流了一鼻子的血。我们各自哭着回各自的家。毛毛24岁的时候得了疯病,现在我老是内疚,觉得是当年我给他留下的病根。
日期:2011-10-16 21:43:13
之后的一年多里我被各种各样的小孩欺负。因为我不参加他们的帮派,我只和大花老凯苏云在一起。大花和老凯也帮我打架,但是我老是觉得跟苏云在一起才是最安全的。因为这丫头下手很狠。
我意识到只有和苏云在一起才不会被人欺负。
但是苏云的妈妈是老师——这里要讲一个蝴蝶效应。苏云的妈妈是老师,所以有很多学生,这许多学生中就要有恋母情结的。于是一个傻逼孩子就写了一封情书给苏云妈妈(注意苏云妈妈是教大专不是学前班),结果叫苏云那爸爸(这个混账玩意,以后会提到)看到了,再正好苏云妈妈某天在大街上遇到了那个傻逼学生就聊了几句,再正好又被苏云爸爸撞见了。
两个人吵了一架,然后离婚。迅雷不及掩耳。
所以因为苏云妈妈是老师,苏云在小学毕业前离开了我们,跟妈妈去了城里。
然后我、大花、老凯一起进了初中,当然还有毛毛,这个时侯我们四个已经成了好朋友。大花喜欢写东西,学习好,懂事有礼貌。老凯有的是力气,会打架。毛毛鬼心思多,家里有钱。他们三个的缺点(注意是缺点)合起来就是我了。
我们开始另外一种生活。我不去想苏云,不去想音像店的女老板。
我在新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我爱生活。我爱看大花用钢笔写的字,我喜欢老凯成天唱着蚂蚁蚂蚁蝗虫的大腿,我喜欢毛毛拿很多钱带我们去打枪去玩游戏机。我爱这美好的生活。它像一场华美的盛宴,吃完了开胃果喝点开胃酒,接着上来大餐,之后是甜点,再之后又小饮料和饭后茶。当我们酒足饭饱屁颠屁颠的时候,我们回去睡觉。睡在泥土里。
早上上班的路上,看到一群老头老太太骑着山地车插着红旗声势浩荡,这群闲的蛋痛的家伙。我当时骂道。觉得这群人真是贱。我好久没有这么刻薄了。可能在以前看到有小孩背着吉他在街上走我就会骂这傻逼玩意又装逼哪。我觉得老年人应该有老年人的风范。如果我老了,我就不会去装逼骑山地车,那多危险啊。我会安静的找个地方看书,看我从小学就开始想看的书;我会去听音乐,听从小时候就想听的音乐;我会去学琴,然后自己就可以弹着吉他唱KNOCK ON HEAVEN’S DOOR了。只是那个时候会不会有小孩子骂我:这老傻逼又装逼了……
我翻开我的日记,从前的故事。
我看到大花在2002年给我做的访问录。那个时侯我们读初三。很阳光的年纪。
大花:请问您就是牛逼到牛都没法再逼的老雕(我初中绰号)吗?
奕叔:我一直想再牛逼一点。你再靠近点行吗?
大花:您喜欢什么?
奕叔:什么?
大花:哦,就是您的爱好。
奕叔:我爱好很广泛,我喜欢吃东西喜欢不睡觉喜欢真实的一点的女孩。
大花:怎么真实?
奕叔:看得见,摸得着。
大花:您觉得数学老师好看还是政治老师漂亮?
奕叔:请你转告她俩,我家的床很大。
大花:您对毛毛最近有什么看法?
奕叔:我觉得那个女的(叫什么?)不错。
大花:叫雯雯。
…………
雯雯。我想起来了。那个相对于我们来说是成熟的女孩。
我们喜欢雯雯。我们喜欢她美丽的笑。喜欢她丰满的胸。那是个纯真的年代。
毛毛说喜欢就要追啊。我喜欢毛毛的这种性格。于是在不久后毛毛牵着雯雯的手走到我们面前说这是我的女朋友以后你们注意点。
雯雯美丽的笑容曾曾经是我心中闪过的流星。
日期:2011-10-16 21:43:25
四五走的时候为我留下了一麻袋的磁带。但是我没有东西去听。我没有沃克麦,家里没有录音机。我一直想听那些东西。因为那天下午的飞翔鸟。
我想到了学校的广播室。那里有设备,可以听。而且雯雯有钥匙。她是广播员。
我把麻袋背到了学校,老凯冲上来挨个看封面。
他说这就是摇滚。
我说什么?
他说跟你这俗人就没有共同语言。
他问都是四五的?
我说是啊。他说这个人牛逼。
我说下午放学咱去广播室哪里听听。
他说行,你借我些我回家听听。
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们跑到了广播室,毛毛带着雯雯去吃饭,我和老凯就要了钥匙在广播室玩。雯雯说别乱翻东西啊,已经很乱了。我说放心放心。
之后我们就开始听歌了。
现在想来那的确是那个时代伟大的音乐。虽然拿到现在很傻比但是仍然是经典。包括Don`t Cry,Knock on Heaven’s Door,Hey Jude ,Something on the Way……现在你回头想想,最早开始的其实都是这些歌。我们曾经的黄金时代。
我们躲在广播室里,所谓的用心去聆听。我爱上了这音乐。以前是开苞,现在是委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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