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烧脑!八一八我老板回国几年在“XX圈”的遇到【油腻人事】》
第39节

作者: antoine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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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12-08 11:09:38
  今天有点忙,中午得加班,争取下午三四点来,如果下午来不了,就晚上来
  没给我留过言的同学,动动手让我看到你们的键盘~~~
  日期:2017-12-08 16:42:43
  上回说到,孙总得回国准备保密协议,TS什么的

  孙总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不需要把营收摊开任投资者检查,所以,TS里的内容,全部都算商业机密,要看TS,是要签保密协议的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做跨境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因为你的对象是海外资金啊,所以一定要找做跨境业务的,我老板赶紧推荐了我们的合作律所,这家律所就是我们总公司在纽约的合作律所的北京分公司
  话说,我老板很重视这项业务,不仅仅是因为有业绩压力,也是因为海外投行在并购这一块,没怎么挣到中国人的钱,他想虎口夺食
  大家都知道中石油,国电、万达,复星这些大公司做了很多海外并购,但是他们基本都没有用投行,而是用的公司自己的投资部,带着外部的律所、会计所,就把活儿干了
  并购不像上市,上市必须经过投行,并购不是,如果你公司有能力自己干,你就可以自己干。并购这一块的费用,投行纯吃肉,律所吃点肉喝点汤,会计所只能喝汤—为啥呢,举个例子,并购是一件很烧脑的事,而会计所干的工作最不烧脑。比如,一件事很难办,投行想:这个难办的环节的本质是什么什么,必须找个合法的渠道绕过去…律所想:卧槽合法渠道在哪呢…会计所想:你们丫的千万要合法啊不要连累我…所以你看,没有担当,就只能喝汤…

  所以,投行费用是并购费用花的顾问费里的大头,中国企业都给省了…这导致中国在2013年海外收购400亿,全世界投行收到的顾问费好像都不到2亿…一个油星儿啊…我老板和白人大老板也是看穿了这个真相,才觉得,精品投行在中国有市场!大投行做并购反而没市场!因为精品投行对应的企业,自己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建立自己的投资部!它必须依靠投行!
  日期:2017-12-08 17:06:40
  嗯,说回律所,投行负责弄TS,律所就负责弄保密协议
  那阵真是忙的人仰马翻,我们公司俩老板带着分析师们几乎吃住在孙总公司,几乎不回我们公司,我天天孤独地守着丝绒沙发和咖啡机逛淘宝…

  因为我老板跟孙总也是关系好,加上工作有责任心嘛,所以很多地方是手把手教孙总公司的
  就比如保密协议,律所说就弄一份英文的,两种语言互翻,在措辞上容易生枝节。这一下子就导致,整个融资的官方语言变成了英语…
  孙总就很头大,但是孙总这时表现出了晋商大气的一面,他说算了反正也不懂,全拜托万总了,相信你能维护好我的利益…
  我老板就很感激—别忘了,中企做海外业务,根本不用投行啊
  然后我老板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去服务孙总!真的特别细,据说造成多了很多很多工作,给张总气的,张总当时气的骂我老板说恨不得连孙总去上厕所我老板都要跟着!

  同情我老板一秒钟…
  其实我想也不至于了,我老板又不贱…但是确实,工作语言成了英语,麻烦就多了10倍…
  比如保密协议律所弄出来以后,我老板得帮着给孙总公司讲解,明确一些细节
  我老板就问孙总,所有提供给对方的资料要不要规定时间收回?
  孙总:WTF?
  我老板:呃…不收回也行,可以规定时间让他们销毁!只要提供销毁证明就行!
  孙总:WTF?
  我老板:还有这个保密协议的期限您看咱们定多久好?
  孙总:WTF?

  我老板:嗯…
  我老板:如果对方违反了保密协议,咱们可以申请法律救济,您看这个“违反”的标准怎么定?
  孙总:WTF?
  我老板:嗯…可以写“只要信息披露方怀疑信息遭到泄露即可申请禁止…”这样您的余地最大…
  孙总:啊…万总,保密协议我懂啊,签过。我就是想问问,咱们目前搞的这份保密协议,要防范的主要是什么风险?

  我老板:是这样。咱们既然已经动了在美国上市的心,那这家不成,咱们是不是还得找下家?就别影响咱们找下家就行!
  孙总:哦我懂了,行了别问我了,都你做主吧,我相信你!
  …其实这是融资,跟并购不一样,说保密,也没那么严重,但我老板是按最高安保系统给弄啊!
  日期:2017-12-08 17:21:04
  大家可能要问,咦?你给孙总找的投资人,不是你老板的基友吗?你又给孙总做顾问,又要照顾到你老板的基友,你这立场会不会摇摆?

  哦,大家不要这样想,投行挣的既然是“中介”钱,就有“中介”的操守,话说绿中介弄个房产,不都希望双方满意吗?
  投行给企业融资,对企业负责,也是要对投资人负责的,事实上投行天生就必须对投资人负责。如果把企业比喻为客户,投资人就是接盘侠,一个企业一生找不了几次接盘侠,而接盘侠一生要不断地接各种盘…所以投行要是把投资人得罪了,基本就不用在圈子里混了
  融资这件事,本来就是要双方合适,所以,诚实地去干就好了
  就比如保密协议这种事,虽然投资人是好基友,但我老板也要去限制他!比如,美方准备用什么身份来缔约—投资人一般都一大堆壳公司,谁知道他要用哪个壳来签?如果用那种“特殊目的公司”,就是离岸的、连个办事员都不一定有的子公司,孙公司之类的,保密协议还得增加条款把母公司圈进来…让个空壳公司签保密协议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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